[诉讼]ST派神(000779)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汇通支行(下称“汇通支行”)诉本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2月18日做出判决(2006 )民二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汇通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4957435.50 美元(诉讼案件详细情况见2008 年2月18日本公司年度报告)。就该民事判决书执行一案,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原则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自2009年6月30 日至2010年5月30 日分期偿还积欠汇通支行债务合计3916577.90美元(扣除公司原存入的保证金1040857.6 美元)。 2、汇通支行同意在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偿还积欠债务的前提下,减免预计至2010年5月30 日所欠利息人民币11682156.65元。具体减免的利息金额以本公司全部偿还完毕所欠汇通支行债务当日的实际利息额为准。 针对本诉讼案,公司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33689458.71元人民币,上述和解协议执行后,公司将按照财务规定冲回多计提的部分,对公司本期效益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7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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