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建摩B(20005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09年07月03日 14:22:31 中财网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 年6月22日,本公司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09 年7 月1 日上午9:30 时,会议在公司第 111
会议室以现场及传真召集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 11 人,他们分别是蔡韬、滕峰、孙伟、乔瑞明、王锟、杨荣卿、郝琳、王军、余剑锋、陈兴述、程源伟。会议由董事长蔡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选举蔡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选举蔡韬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表决结果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聘任蔡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聘任吴大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大东先生简历:
吴大东,男,1972 年 7 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经济师职称,曾任建设集团发展计划部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技术中
- 1 -心产品策划处处长、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经营计划部部长。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传真023-66295333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蔡韬先生、吴大东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情形之一;不存在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蔡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大东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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