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康达尔(000048)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中粮集团”)诉本公司出资纠纷一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中披露了中粮集团 (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出资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原定于 2009 年9月4 日开庭审理本案,此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延期审理该案。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因中粮集团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深罗法民二初字第3325号民事裁定书。 三、本次诉讼事项涉及到的判决或裁决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09)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3325 号的裁定情况如下:1、准许中粮集团撤回起诉;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81800 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0900元,由中粮集团负担。 四、截止本公告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此次公告的诉讼不产生诉讼费用,不影响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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