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ST东源(000656)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数为 8,471,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2 月 1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实施前流通股股本73,7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实施 股改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2006 年 8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 44,220,000 股,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6 股转增的股份。上述对价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3.2 股对价股份。 2、股东大会通过股改方案的情况 200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8月2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 号 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人名称 1 泛 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在公司股改实施日(2006 年 8 工程有 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 月 24 日),泛华公司持有有限售条 限公司 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自 件的流通股 13,471,502 股,占公司 (以下 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总股本的 5.39%。2007 年 11 月 19 简 称 市交易或者转让;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 日,泛华公司持有的5,000,000股(占 “泛华 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 公司总股本的 2.00% )股份解除限 公司”)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售。泛华公司本次申请对所持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 8,471,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3.39%)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售。 泛华公司应遵守上述股改的法定承诺。 泛华公司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有关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 年2 月 10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8,471,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占 序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 持有人名 股份数 市流通股 限售股份总 无限售股份 号 公司总股本 份数量 称 (股) 数(股)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 (%) 1 泛华公司 8,471,502 8,471,502 20.15 4.07 3.39 8,471,502 合 计 8,471,502 8,471,502 20.15 4.07 3.39 8,471,502 注:泛华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份 8,471,502 股现全部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司法冻结期限至2011 年 1 月 18 日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42,035,816 16.81 通股 -8,471,502 33,564,314 13.4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8,471,502 3.39 -8,471,502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3,564,314 13.42 33,564,314 13.4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合计 42,035,816 16.81 -8,471,502 33,564,314 13.4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208,006,031 83.19 8,471,502 216,477,533 86.58 1.人民币普通股 208,006,031 83.19 8,471,502 216,477,533 86.5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合计 208,006,031 83.19 8,471,502 216,477,533 86.58 三、股份总数 250,041,847 100.00 250,041,847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股份 限售股份 情况 份情况 份情况 序 数量 持有人名 数量(股)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号 变化 称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沿革 (%) (%) (%) 1 泛华公司 13,471,502 5.39 5,000,000 2.00 8,471,502 3.39 无 合计 13,471,502 5.39 5,000,000 2.00 8,471,502 3.39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年 8月24 日 41 17,502,092 7.00 2 2007年 10月 8 日 2 22,502,092 9.00 3 2007年 11月 16 日 1 5,000,000 2.00 4 2008年 9月22 日 2 12,502,092 5.00 5 2009年 9月29 日 1 32,579,755 13.03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进行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书签署之日,泛华公司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重庆东源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09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与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泛华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 2009-12-15《房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筷子街片区“泛华大厦”Ⅱ区裙房第一层(部分)建筑面积为 187.41 平方米、Ⅱ区裙房第二层建筑面积为 2018.24 平方米房屋,以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价格按现状转让给泛华集团。本公司近日已收到泛华集团支付的上述2000万元转让款。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泛华公司承诺函 特此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