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安纳达(002136)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铜陵化工集团有机化工有限公司、铜陵化工集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蒸汽供应合同》、《汽车运输合同》。合同双方受同一母公司铜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上述拟签订的合同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有关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订立上述合同,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合同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行,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周亚娜 董宏儒 毕胜 2010年1月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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