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塔牌集团(002233)董事等人员关于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书

时间:2010年02月09日 11:01:59 中财网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09 年度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7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09 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9 年度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出具的公司《2009 年度年度报告会计报表(经审计)》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09 年度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二月七日
(此页无内容,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09 年度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署:
钟烈华 张能勇 徐永寿
樊粤明 张建军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徐惠明 陈大伟 刁东庆
丘增海 彭森泉 张 平
曾皓平 陈毓沾 黄强伟
何坤皇 黄 强 陈慈明
李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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