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塔牌集团(002233)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书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09年,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梅州金塔水泥有限公司、梅州市塔牌营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情况。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000万元,全部都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樊粤明 张建军 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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