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2年01月19日 06:00:04 中财网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8月12日证监许可[2011]1279号文核准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招募说明书31.绪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42.释义《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本合同、《基金合同》《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发售公告《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南方新兴消费增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募说明书5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招募说明书6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日/天公历日月公历月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T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T+n日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系统内转托管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登记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会员单位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招募说明书7和赎回的场所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人的注册登记系统证券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券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部分。投资人在场外认/申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人在场内申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指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拆的稳定收益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两类分级份额中的一类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指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积极进取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两类分级份额中的另一类配对转换指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每2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按照1∶1的配比分拆成1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1份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行为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每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按照1∶1的配比合并成2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行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招募说明书8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利润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不可抗力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招募说明书93.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万善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电话:(0755)82763888传真:(0755)82763889联系人:鲍文革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二、主要人员情况1、董事会成员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EMBA。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副总经理、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华泰证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部股票事务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招募说明书10李真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材料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工业部科技司材料工艺处、科研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总工程师秘书、科技与质量监督司行业技术处副处长;深圳亚洲金刚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干部交流);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综合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工业一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周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某公社会计、团委书记;江西财经学院教师、企业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办公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成人教育处处长(副教授);深圳中旅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部长、计财部部长,兼任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财务部,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良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会主席。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获得美国NASD Series 7 & 65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 Endowment)及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 Markets Management, LLC),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究。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现任HCM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United World College of Southeast Asia Foundation校董、耶鲁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港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编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财务金融学教授,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二、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江商学院金融教授、EMBA和高层培训项目学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北京会招募说明书11计公司总经理(正处级);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经济师讲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2、监事会成员骆新都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舒本娥女士,监事,本科。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历任深圳三九企业集团三九贸易公司职员,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生兼助教,广东美的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主管。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华林营业部客户经理、研究发展中心市场分析师、经纪业务部市场分析师、办公室文秘部经理、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董事会秘书处总经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3、高级管理人员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EMBA。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招募说明书12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1998年加入南方基金担任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会主席。俞文宏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

  郑文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2000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朱运东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秦长奎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工程师、华泰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总裁助理。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4、基金经理杜冬松先生,第三军医大学医学硕士,具有基金执业资格,10年证券从业经历。曾担任天津272医院外科主治医师、深圳健安医药市场部部长、中新药业成药分公司学术推广部部长;2002年4月至2008年8月,历任平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行业部副总经理。2008年9月加盟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和消费组组长。张旭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及地产行业研究员、高级策略研究员,现任南方盛元基金经理助理。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总裁高良玉先生,副总裁郑文祥先生,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专户投资管理部总监吕一凡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李海鹏先生,研究部总监史博先生、投资部执行总监陈键先生。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招募说明书13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10、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6、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招募说明书14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招募说明书15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1)越权或违规经营;(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承销证券;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招募说明书16六、基金经理承诺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2、内部控制原则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招募说明书17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3)监察稽核制度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招募说明书184.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法定代表人:姜建清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联系电话:010-66105799联系人:赵会军二、主要人员情况截至2011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4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1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31只,其中封闭式7只,开放式224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八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2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招募说明书19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年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0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四次通过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SAS70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招募说明书20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招募说明书21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招募说明书225.相关服务机构(一)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传真:(0755)82763900联系人:张锐珊2、代销机构:(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联系人:刘业伟联系电话:010-66107900客服电话:95588公司网站:www.icbc.com.cn(2)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金颖电话:(010)58598839传真:(010)58598907联系人:朱立元(三)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招募说明书23负责人:李兆良电话:(0755)82687860传真:(0755)82687861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法定代表人:杨绍信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陈熹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招募说明书246.基金份额的分级一、基金份额的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可按照1:1的比例分拆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也可以按照上述比例合并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保持1:1的比例不变。二、基金的基本运作概要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份额,不进行分拆。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份额,将按1∶1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分拆,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2、基金合同生效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分别开放场外和场内申购、赎回。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将申请上市交易但是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申请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办理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4、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也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按1:1的比例分拆成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后进行二级市场交易。5、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也可以将其持有的上述两类份额按照1:1的配比合并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后进行赎回。6、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场外认购和申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但《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场外的南方消费份额可以通过跨系统转登记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三、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计算规则T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NAVP)=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本基金T日基金份额总数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数量的总和。

  招募说明书25四、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1、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之间的份额净值关系本基金每份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与每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该份额组合的份额净值之和等于2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之和。

  2、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计算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2%。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本基金自调整生效之日起使用新的基准利率。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除以365得到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起至本折算周期到期日,采用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单利累计计算。

  ATA RT NNAV ... .3651其中:
  TA NAV为T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净值;N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折算周期到期日;A R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即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2%;T . N为T日和N日间的日历天数。

  例:假设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为3.0%,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6.2%,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8日。至2011年12月21日,共125个日历日,期间没有发生提前折算的情形,因此2011年12月21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为1+125/365×6.2%=1.021元。

  假设2012年8月20日进行了到期折算,至2012年12月21日共123个日历日,则2012年12月21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为1+123/365×6.2%=1.021元基金管理人不承诺也不保证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最低收益或不亏损,在本基金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形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能损失本金。

  3、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计算计算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后,根据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的份额净值关系,可以计算出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

  招募说明书260.5( 0.5 ) TATT PBNAV NAVNAV. ..TB NAV为T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净值;TP NAV为T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净值。

  例:假设2011年12月21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为1.021元,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为1.103元,则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为(1.103-0.5×1.021)/0.5=1.185元。招募说明书277.基金的募集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8月12日证监许可[2011]1279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一、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二、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三、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本基金认购的申请方式为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四、认购费用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M<100万1.2%100万≤M<500万0.8%500万≤M<1000万0.2%招募说明书28M≥1000万每笔1,000元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五、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六、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一)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1、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净认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认购份额=(98,814.23+50)/1.00 =98,864.23份2、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和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二)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1、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00份,且认购期利息为5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00.00元招募说明书29认购费用=100,000.00×1.00×1.2%=1200.00元认购金额=100,000.00×1.00+1200=101,200.00元认购利息结转份额=50.50/ 1.00=50份实得认购份额=100,000.00+50=100,050份2、认购期内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3、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七、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本基金场内单笔认购份额应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八、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基金管理人不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

  招募说明书308.基金合同的生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招募说明书319.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上市交易一、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上市与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将分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不同。二、上市交易的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转至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并分拆成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后,方可上市交易。三、上市交易的时间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四、上市交易的规则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详情参见招募说明书。五、上市交易的费用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有关规定办理,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六、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交易、恢复上市交易招募说明书32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交易、恢复上市交易业务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七、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2、基金合同终止;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的的新功能,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相应功能。

  招募说明书3310.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或场内方式申购赎回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一、申购与赎回场所本基金场外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申购和赎回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销售网点和会员单位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代销机构约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外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亦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招募说明书34人在该场外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5、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6、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招募说明书35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基金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1、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M<100万1.5%100万≤M<500万0.9%500万≤M<1000万0.3%M≥1000万每笔1,000元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2、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N<1年0.5%1年≤N<2年0.3%N≥2年0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为0.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招募说明书36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98,522.17元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申购份额= 98,522.17/1.016 = 96,970.63份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赎回费用=100,000×1.016×0.5%=508.00元赎回金额=100,000×1.016-508.00=101,092.00元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招募说明书37基准计算。场外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申购涉及份额的计算结果采用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来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九、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投资者场外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场外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本基金场内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6)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6)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十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招募说明书38出现如下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4)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十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1、巨额赎回的认定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下同)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2、巨额赎回的场外处理方式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招募说明书39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通过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3、巨额赎回的场内处理方式巨额赎回业务的场内处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十三、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公告。十四、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十五、基金的转换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招募说明书40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招募说明书4111.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一、基金份额的登记(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持有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或上市交易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2)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能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可按1:1的份额数配比申请合并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后,再申请场内赎回。(3)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后,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按1:1的份额数配比分拆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二、系统内转托管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2、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处于募集期内的基金份额不能办理系统内转托管。三、跨系统转登记1、跨系统转登记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2、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四、注册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招募说明书4212.场内份额配对转换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一、份额配对转换1、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2、分拆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按照1∶1的份额配比转换成1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1份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行为。3、合并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1份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转换成2份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行为。4、场外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在场外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二、业务办理机构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份额配对转换。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并予以公告。三、业务办理时间份额配对转换自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招募说明书43换时除外),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四、份额配对转换的原则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2、申请分拆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必须是偶数。3、申请合并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4、场外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登记为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后方可进行。5、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五、业务办理程序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具体见相关业务公告。六、暂停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1、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该业务的情形。2、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前述情况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在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七、业务办理费用投资人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可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或佣金,具体规定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公告。

  招募说明书4413.基金的投资一、投资目标通过深入研究我国宏观经济结构转型方向和长期发展趋势,选择具备新兴消费增长主题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投资于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消费主题相关的股票合计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债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今后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消费驱动经济增长,新兴消费增长将是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新动力。新兴消费增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受惠于居民收入增长而产生的消费升级需求,另一方面是新生活方式、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出现,创造的新生消费需求。

  四、投资策略(一)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从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对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比例。通过对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资产的稳定增值。

  招募说明书45(二)行业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新兴消费增长分解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居民收入增长拉动消费升级需求的部分;另一部分,由于人口结构、生活方式的变化、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出现,创造了以往没有的新生消费需求。1、受惠于消费升级需求的股票受惠于消费升级需求的股票主要从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两个行业中进行选择。本基金采用中证指数公司定义的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消费升级是指消费结构的升级,是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的结构升级和层次提高,它直接反映了消费水平和发展趋势。消费结构升级转型正驱动着相关产业的增长,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升级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受益消费升级需求的行业公司业绩提升。本基金将对影响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因素,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发掘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中不同时期的消费升级主题,在不同子行业间进行积极的轮换,不断优化股票资产结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中不同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分类准则,如果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法确定行业分类,将同时考察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状况。上市公司行业划分原则如下:(1)如果公司某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项业务对应的行业;(2)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主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但某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3)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到30%以上,则由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确定行业归属。为及时反映公司行业变动,并保持行业分类的相对稳定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原则上每年5月份重新评估并调整一次。当上市公司有合并、拆分、重组等特殊事件发生,以致影响其行业分类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应公告对其行业分类进行临时评估与调整。2、受惠于新生消费需求的股票由于生活方式和消费阶段的不同,很多提升生活品质、彰显个性和身份的消费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得到普及,而在我国尚处发展初期,国内与海外人均消费量和保有量存在巨大差距。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一些传统生活方式下的消费品逐渐被更具健康、环保等符合新生消费特征的产品所替代。由于人口结构、居民生活方式的持续变化以及新技术、新商招募说明书46业模式的不断涌现,将产生新生消费需求,并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本基金对于受惠于新生消费需求的股票主要从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电信业务三个行业中选择。本基金采用中证指数公司定义的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电信业务行业。3、消费升级和新生消费股票的投资比例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的升级需求在较长时间内仍将是新兴消费增长的主体,新生消费行业对于国民经济和居民消费的贡献虽然高速增长,但是在较长时间内很难取代现有的主要消费和可选消费行业。另一方面,随着新生消费行业的成长和成熟,将出现更新的新生消费行业,原有的新生行业将逐步变成成熟的行业。因此,本基金对于消费升级需求和新生消费需求的配置将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投资消费升级行业股票的比例占股票投资的60%-100%,投资新生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占股票投资的0-40%。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行业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三)股票投资策略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出能够受惠于消费增长的上市公司。1、定性分析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面的优势等。B、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场资源、专利技术等。C、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等。D、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本基金还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有明确、合理的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较为清晰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神等。2、定量分析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在对上招募说明书47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通过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指标进行量化筛选,主要包括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公司的增长前景进行分析,力争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期竞争优势。(四)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骑乘操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五)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六)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招募说明书481、决策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2、决策程序(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2)提出投资建议:投资研究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股票市场运行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向基金经理提出股票资产的投资建议。(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究员提供的投资建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六、投资限制(一)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承销证券;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招募说明书49(二)投资组合限制a、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b、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c、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d、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e、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f、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g、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h、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i、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j、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k、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清算、估值、交割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l、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招募说明书50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七、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采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为反映我国证券市场中消费类等股票的整体走势,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发布了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以中证800指数样本股作为样本空间,选择具备消费主题的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固定收益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八、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十、基金的融资融券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招募说明书5114.基金的财产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三、基金财产的账户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结算业务,并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消;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招募说明书5215.基金资产估值一、估值目的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二、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三、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四、估值程序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五、估值方法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招募说明书53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招募说明书54公布。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1、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的计算T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NAVP)=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T日基金份额总数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数量的总和。

  2、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的计算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2%。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除以365得到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到期折算日起至本折算周期到期日,采用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日简单收益率单利累计计算。

  ATA RT NNAV ... .3651其中:
  TA NAV为T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净值;N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上一折算周期到期日;A R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即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2%;T . N为T日和N日间的日历天数。

  基金管理人不承诺也不保证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最低收益或不亏损,在本基金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形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能损失本金。

  3、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计算计算出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后,根据南方消费基础份额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之间的份额净值关系,可以计算出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

  0.5( 0.5 ) TATT PBNAV NAVNAV. ..招募说明书55TB NAV为T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净值;TP NAV为T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净值。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T日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招募说明书56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3、差错处理程序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募说明书57八、暂停估值的情形1、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2、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基金资产或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九、特殊情形的处理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招募说明书5816.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一、基金利润的构成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招募说明书5917.基金份额折算一、到期份额折算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到期份额折算。(一)份额折算周期到期日首个折算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成立日。折算周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成立日的年度对日或上一折算周期到期日的年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期间出现提前折算的情形,则提前折算日的年度对日为下一折算周期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二)折算对象折算周期到期日登记在册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三)折算频率每年折算一次。(四)基金份额折算方式1、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折算周期到期日收市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净值调整为1.000元,同时相应调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为NAVP。折算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1.000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折算比例=NAVP/1.000折算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后场外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折算后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设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8日,年度对日为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非工作日),因此首个折算周期到期日为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工作日)。折算前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净值均为1.236元,折算比例1.236。投资者持有南方消费基础份额10000招募说明书60份。折算后持有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10000×1.236=12360份2、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根据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日折算前的份额净值,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1)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1元如果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份额净值大于1.000元,则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及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在折算前后均保持不变,因折算新增的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1]折算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前的数量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或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2)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元如果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1.000元,则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按照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应缩减。为保持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比率1:1不变,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折算比例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相同,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数量同比例相应缩减,超出份额数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1.000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经折算后的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折算比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经折算后的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数×南方消费收招募说明书61益份额的折算比例南方消费收益份额超出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数×(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经折算后的数量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折算成场内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折算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总数量折算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总数量=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数量+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例:假设2012年8月20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净值=1+368/365×6.2%=1.063元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1.236-1.063×0.5)/0.5=1.409元到期折算前投资者各持有10000份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前该投资者的资产为10000×1.063+10000×1.409=24720元。

  投资者持有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比例为1.0001.063.1.000=0.063投资者持有的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成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比例为1.0001.409 .1.000=0.409折算后,该投资者持有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数量=10000份;持有的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10000份;新增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10000×0.063+10000×0.409=4720份。

  折算后该投资者的资产为(10000+10000+4720)×1.000=24720元二、提前份额折算如果某个工作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200元,则基金管理人确定招募说明书62该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为提前折算日。以提前折算日为基准日实施的基金份额折算,为基金份额提前折算(如果发生极端变化,提前折算日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0000元,本基金不实施提前折算)。提前折算日的具体日期,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提前折算时,折算比例、份额数量的计算规则与到期折算相同。例:假设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18日,首个折算周期到期日为2012年8月20日。2012年6月11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为0.211元,不进行提前折算;2012年6月12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净值为0.198元,6月13日收市后进行提前折算。提前折算时,折算比例、份额数量的计算规则与到期折算相同。提前折算后,下一折算周期到期日为提前折算日的年度对日,即2013年6月13日。三、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具体规定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四、折算结果的公告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募说明书6318.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终止运作(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可申请终止运作。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经本基金所有份额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表决通过,即须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各自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为有效。

  (二)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终止运作或终止上市后的份额折算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终止运作或根据本基金合同终止上市后,除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另有规定的,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将全部折算成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

  1、份额折算基准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即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折算方式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按届时各自份额净值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净值之比折算为场内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

  南方消费收益份额折算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数量×PANAVNAV南方消费进取份额折算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数量=折算前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数量×PBNAVNAVNAVP: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的份额净值NAVA: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南方消费收益份额的份额净值NAVB: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份额净值上述涉及南方消费基础份额数量的计算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份额折算后的基金运作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全部折算为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后,本基金转型为招募说明书64南方新兴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采用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运作模式,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4、份额折算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应不迟于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终止运作日或终止上市日前2日,就分级份额终止运作或终止上市及份额折算事宜,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进行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募说明书6519.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基金费用的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5、基金上市费及年费;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招募说明书66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四、费用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费率标准的除外),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五、基金税收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招募说明书6720.基金的会计与审计一、基金会计政策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二、基金的年度审计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募说明书6821.基金的信息披露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招募说明书69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2、《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四)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上市交易日前3个工作日,将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五)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南方消费基础申购或者赎回后或者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和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上市以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各自的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招募说明书70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南方消费基础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七)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八)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2、终止《基金合同》;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7、基金募集期延长;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招募说明书71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20、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2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九)澄清公告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40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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