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抚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4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达15%,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征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抚顺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8年 9月21日、9月25日、9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已达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 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 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征询, 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 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因2016年度追溯调整后、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2017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 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 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 暂停上市。 2018年3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 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 《上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 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 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1),公告相关事项 详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 止上市。 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 求,否则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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