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04 普源精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源精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6.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6.3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ST逸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逸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0.04%(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11元/股,最低价为28.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5,685.2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2.37%(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567,871.0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9 奥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翔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7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9,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成交的最高价为8.57元/股、最低价为7.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35,8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风范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风范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及2024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8);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2025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6,81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未有增加,最高成交价为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68,345.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9 江瀚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瀚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成。根据回购方 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自2025年7月16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9.01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8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40%,购买的最高价为26.00元/股、最低价为23.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206.7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23.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购买的最高价为26.00元/股、最低价为23.8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593.0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7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58.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购买的最高价为26.00元/股、最低价为23.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92.2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9 晶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5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50元/股,最低价为6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495.1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9 南微医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微医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1日,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96.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1)以及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729股,占公司总股本187,847,422股的比例为0.0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2.32元/股,最低价为62.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391.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万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6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1%,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73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7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贵州三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三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期间,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0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869,3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1.92%,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54,4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中航机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机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1)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1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中航机载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 回购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757,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2.8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2.52元/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35,353.5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海尔智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尔智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不低于1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报告书》、于2025年4月8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进展暨取得融资承诺函的公告》,后续也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当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下同)股份1,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7%,购买的最高价为26.05元/股、最低价为24.8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9,709,866.04元(不含手续费等,下同);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3,3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6%,购买的最高价为26.30元/股、最低价为23.6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834,064,561.24元。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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