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6:50:48 中财网
原标题: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公司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洮雪榕”)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行(以下简称“甘肃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50718000038,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

同时,公司与甘肃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0718000038BZ001),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临洮雪榕本次担保额度使用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 股比例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经审议的 已提供尚 在 2025年 度担保额 度预计有 效期内的 担保额度本次担 保生效 前 的 2025 年 度担保 余额本次使用 的2025年 度担保额 度本次担保 生效后的 2025年度 担保余额本次担保 生效后剩 余的可用 2025年度 担保额度
公司临洮雪 榕68.97%80.59%15,00001,0001,00014,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 8月 3日
3、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经济开发区康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 10号 4、法定代表人:刘相涛
5、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6、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97%
2甘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31.03%
合计100% 
7、经营范围:食用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食用菌种植、加工、销售;金针菇、蟹味菇、杏鲍菇、香菇、白灵菇、双孢菇、茶树菇一、二级菌种的自产自销;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有厂房出租;货物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临洮雪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6,166.1945,050.61
负债总额27,807.8936,307.60
净资产8,358.308,743.01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7,340.674,035.66
营业利润1,229.96384.70
净利润1,227.08384.71
注: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 3月 31日、2025年 1-3月数据未经审计。

9、临洮雪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行
3、债务人: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及执行中相关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23,120.96万元(其中包括 67,000万泰铢,以 2025年 6月末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12,291.41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13%、136.3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临洮雪榕与甘肃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甘肃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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