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8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年 7月 2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 31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志学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2人,代表股份 340,576,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3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6,576,61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6,576,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6,576,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张怀畅先生、 柳自敏先生、郭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张怀畅先生、柳自敏先生、 郭维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补选张怀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4,603,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2%。 1.02 补选柳自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4,60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7%。 1.03 补选郭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34,60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补选张怀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3,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83%。 1.02 补选柳自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5,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0%。 1.03 补选郭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0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雍丽楠、冯建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高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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