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奥翔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7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9,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成交的最高价为8.57元/股、最低价为7.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35,8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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