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830809):回购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2024年 7月 11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该议案于 2024年 7月 31日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 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变更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 (三)回购价格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3.76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7.5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000,000元,不超过 8,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531,915股-1,063,829股,占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0.17%,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年 7月 31日开始,至 2025年 7月 30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93.66%,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7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00,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31.64%,最高成交价为 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492,873.8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 93.66%。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7 31 年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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