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同大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1)华盛百利:经营发展需要。 (2)魏增宝: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华盛百利:公司上市后华盛百利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2)魏增宝: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的市场价格。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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