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财务造假的生态链须从“利益”两字入手
公告财务造假被处罚的上市公司(含退市公司)不止一家。如今年6月27日,创业板已退市公司越博动力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累计罚款3310万元。7月18日,科创板公司诺泰生物也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除了上市公司遭遇罚款处罚外,相关责任人员也被处以150万元至1300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上市公司被处罚,显然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此前除了财务造假上市外,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往往会出现在挂牌多年之后,但这一格局其实早已被打破。 以越博动力为例。该公司2018年5月8日在创业板挂牌,从2018年起至2022年,越博动力连续五年实施财务造假,也即该公司上市即开始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其造假的范围不仅涉及营收,也涉及净利润。此外,该公司还存在虚假出售资产、不当确认新能源车辆销售业务收入等方面的问题。 实际上,越博动力只是沪深众多财务造假上市公司的典型代表而已。毫不夸张地说,实施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堪称多如“牛毛”。其中,既有民营上市公司,也有国企上市公司,且还不乏央企旗下的上市公司。如果说民营上市公司是为了能够苟活于市场中,而通过财务造假达到目的的话,那么像国企上市公司、央企旗下上市公司也热衷于财务造假,确实有点令人匪夷所思。毕竟,即使是国企公司或央企公司退市了,基于其强大的背景,是有可能实现重新上市的。像招商南油(原长航油运)、国机重装(原二重重装)等都是退市后重新上市的,如果当初通过财务造假“续命”,退市后显然是不存在重新上市的机会的。 无论是造假上市,还是跻身于资本市场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背后本质上都是为了“利益”两字。像造假上市成功,发行人不仅拥有了资本市场这个融资的平台,而且发起人股东所持股份,也可借助于资本市场的高溢价,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通过财务造假“续命”的上市公司,既然生存于市场上,就有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进而扭转颓势的可能,或可通过包装粉饰业绩,推升股价,相关股东通过高位减持股份获利。或者通过粉饰业绩支撑股价,大股东规避质押股份爆仓。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既然财务造假是为了“利益”,那么监管也须从“利益”两字着手。只有截断财务造假背后的利益链条,才能抑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冲动。基于此,个人建议: 一是树立“财务造假即退市”的监管理念。只要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金额大小,一律立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目前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设立的财务造假退市高门槛必须摒除。 二是造假公司必须回购已发行的股份。建议建立企业上市的担保机制,所有企业上市,都必须有担保方,一旦造假退市无法回购股份的,须由担保方履行回购责任。担保方最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 三是造假上市已套现的股份,须由套现方全部回购,存在差价的,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是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须全部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是严惩实施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责任人员。只要参与其中,一个都不能少。 .曹.中.铭.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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