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九洲药业: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增资金额: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主体九洲药业(台州)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对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91,198股,发行价格为38.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71.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2,925.9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437,045.43元。上2023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年1月13日出具天健验(2023)2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九洲药业(台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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