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文旅(000558):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53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及履约不确定性风险:本次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旨在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基础。未来,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由各方就合作的条款、条件及权利义务进行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各合作框架协议履行情况及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项目合作的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详见“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近期,为合作推动影旅融合多元化发展,公司分别与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达州市文体局”)、宜宾市文化旅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文旅集团”)和资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市文旅集团”)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签署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广播电视中心 15-1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400MB1602871K 机构属性:机关单位 与本公司的关系:达州市文体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达州市文体局无类似交易发生。 达州市文体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宜宾市文化旅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杨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号港荣大厦 1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7JQ9JR5N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宾市文旅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宜宾市文旅集团无类似交易发生。 宜宾市文旅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资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魏钊光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 4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00MA64PN051X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与本公司的关系:资阳市文旅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公司与资阳市文旅集团无类似交易发生。 资阳市文旅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由公司单独与各合作方签订) (二)协议签订各方 1、甲方,分别为: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宜宾市文化旅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作目标 合作推动影视多元化发展,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旅游综合度假区。将城市 IP与影视 IP融合,智造城市 IP矩阵,打造中国西部出品能力最强、作品影响力最广、综合效益最优的影视文旅融合产业新高地。 (四)合作事项 双方拟进行项目合作,完善影视配套,完善影视拍摄全产业链服务配套项目等,打造集制作、出品、数字版权交易于一体的影视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甲方负责协调影视文旅融合发展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市内所有景区和室外置景地,以及统筹协调的取景拍摄地。 3、甲方负责帮助协调当地餐饮、住宿、交通等后勤保障服务及服装、化妆、道具等拍摄所需资源,原则上乙方及剧组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的资源。 4、甲方可就当地旅游及衍生资源如景区、特色农产品等与乙方开展运营、文创、销售等方面合作,共同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5、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甲方可给予乙方相关影视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资源,支持乙方相关工作。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完善影视产业整体规划,配合市委市政府对影视产业重新规划设计,与甲方根据新的规划共同打造影视产业全链,进而推进影旅融合发展,推动旅游景区打造产业发展。乙方导入影视剧目、综艺资源拍摄和影视相关衍生活动等,全力推动影视文旅产业发展。 2、乙方提供影视拍摄、制作等相关技术支持,资源整合及影视和文旅行业渠道。 3、乙方配合招引影视制作,道具及器材等配套企业落地,完善“创、投、制、宣、发、播”的影视全产业链,提升甲方影视产业竞争力;积极搭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拍摄服务。 4、乙方推动城市 IP与影视 IP结合,打造适合当地文化沉浸式的影视旅游景区,推动甲方成为影视拍摄与旅游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七)其他事项 各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双方没有签订项目具体协议的,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已签订及拟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项目合作的具体权利义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以上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多方合作推动公司深耕影视业务,延伸影视制作产业链,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一是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挖掘市场潜力,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实现城市 IP与影视 IP的有机联动,打造影视文旅地标。二是深耕影视制片服务,拟进一步完善影视制作业务中专业化勘景、服化道支持体系,以及为剧组提供吃住行服务等业务,同时建立拍景资源库,为影视剧组提供多方位的制片服务,聚焦市场头部影视项目,通过全方位融入影视制作流程,构建西部地区一流的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影旅联动,整合文旅运营经验、旅游场景资源、覆盖全川的服务业务网络,打造、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线路,锁定优质文旅资源和场景,布局影视拍摄基地运营、影视研学、影视培训、IP孵化等业务,不断拓展影视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 (三)本次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本次协议的签订,系公司按照“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思路,积极搭建进转型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指导性文件与合作框架,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各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基础。 未来,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由各方就合作的条款、条件及权利义务进行具体协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细节的确定、协议签署以及后续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履行情况及具体合作项目的推进,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以上签署的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达州市文体局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公司与宜宾市文旅集团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三)公司与资阳市文旅集团签署的《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