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0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申万宏源(股票代码:000166)公布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度 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 A股总股本 22,535,944,560股为 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股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46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现金 0.41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注】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09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6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现金 红利发放安排请见该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2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8月 13日 【19:14 中国中车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国中车(股票代码:601766)公布中国中车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698,864,08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26,761,458元。 【19:09 萃华珠宝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萃华珠宝(股票代码:002731)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6,1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14日。 【18:59 同济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同济科技(股票代码:60084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2025年6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24,761,516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4,415,52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20,345,99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24,069,199.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20,345,996*0.20/624,761,516≈0.1986元/股。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86)÷(1+0)=前收盘价格-0.1986(元/股)。 【17:34 中油工程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油工程(股票代码:600339)公布中油工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410,161.49元。 【17:19 华泰证券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公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该公司H股股东的分红派息实施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安排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1 (https://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s://www.htsc.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27,302,28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0,101,843.97元(含税);其中,A股普通股股份数为 7,308,256,601股,本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2,704,054,942.37元(含税)。 【17:19 新炬网络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炬网络(股票代码:605398)公布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5年6月24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62,716,37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475,366股后的应参与分配股份160,241,013股为基数,向应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如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参与分配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规定,公司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提交日(即2025年8月6日),以及自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实施申请之日(即2025年7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日(即2025年8月12日),期间如发生或实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可转债开始转股等,需重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重新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日是指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截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475,366股。 为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正常实施,自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业务申请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日(即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本总额162,716,379股及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2,475,366股不发生变动。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162,716,379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475,366股后的应参与分配股份160,241,013股为基数,向应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3,615.20元。 2 (2)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和送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0,241,013×0.015)÷162,716,379≈0.015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60,241,013×0)÷162,716,379=0 综上,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15)÷(1+0) 【17:19 杰瑞股份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 杰瑞股份(股票代码:002353)公布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147,971.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910,896,898.02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706,456,277.13元后,2025年半年度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4,445,588,592.25元。2025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5,116,059.2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 465,116,059.21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093,656股后的 1,020,762,1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派发153,114,326.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09:39 思维列控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 思维列控(股票代码:603508)公布思维列控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90,031,717.7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94,456,182.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10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81,274,377股测算,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0,676,19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09:39 招商积余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招商积余(股票代码:001914)公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425,800股后的 1,058,920,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40097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16087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8019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009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8月 1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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