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9:45:49 中财网
【19:39 新大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大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5日、2024年 12月 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79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10月 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 12月 4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年 6月 25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8月 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 10,323,8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价格为 29.8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0.5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7,05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4 南山铝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山铝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00,000元~600,000,000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5,084,18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6%
累计已回购金额249,404,760.7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4元/股~4.1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2024
次会议和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4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4,807.69万股(含)9,615.38
且不超过 万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交易情况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和2025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7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2元/股,最低价为4.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305,3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止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08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2元/股,最低价为3.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404,760.7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39 赢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赢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94元/股(含),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504,400股,达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431,8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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