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景旺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表决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证券部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全部议案逐项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分别由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组成。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下午14:3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 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与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计票、监票。 五、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六、宣读大会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七、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 各位股东: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77,64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77,648股。上述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77,648股,公司总股本由934,365,401 934,187,753 934,365,401 股变更为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元变 更为934,187,753元。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2)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并将其更名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4)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5)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不再施行。 拟废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6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议案6)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同时在担任公司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被提名人同意,现提名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8)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被提名人同意,现提名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质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为确保公司会议有效顺利的召开,特制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1、会议设计票人1名,监票人3名,计票和监票人员中包括一名监事、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2、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诚信公正的履行职责,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会议表决票由计票人负责发放,股东填写表决票后,应将表决票交到计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所有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股东账户。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议案只能有一种意思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决票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请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不填或超过选举票数的投票视为废票。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收取、清点并统计表决票。计票结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监票人在会议上宣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代表)姓名、所有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2、每张投票表上有1项议案,请全部进行表决或投票。 3、表决时: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画“√”,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废票。 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请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不填或超过选举票数的投票视为废票。 4、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 5、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投票,或股东(代表人)未在投票表上签名的,该投票视作弃权。 6、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人请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废票;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投票人请参照本会议资料文末的附件说明,请标明投给各候选人的投票数量; 2、投票人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除签名外,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行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计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附件: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6 2 3 名,董事候选人有 名;应选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500 可以把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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