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688267):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7:55:48 中财网
原标题: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5-030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2025年3月6日,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触媒集团”)《关于计划增持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5年3月7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中触媒集团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8月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2,001,0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7%,成交总额为49,949,622.3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截至2025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进先生、刘颐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314,400股。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触媒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中触媒集团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增持前持股数量46,031,00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26.12%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中触媒集团46,031,00026.12%中触媒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 进先生、刘颐静女士,李进先 生和刘颐静女士为夫妻关系。
 李进13,075,3817.42% 
 刘颐静5,207,0002.96% 
 合计64,313,38136.50%/
注:以上表格中为本次增持前数据,如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中触媒集团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3月7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3月7日~2026年3月6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3,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8月6日
增持股份结果 对应方式及数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1,019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49,949,622.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1.1357%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66,314,400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37.64%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律师专项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主体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中触媒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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