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迪威尔:迪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8:25:02 中财网
  CFi.CN讯:?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迪咨询”)持有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南迪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南迪咨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同时为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洪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张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1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617,500股
持股比例1.3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617,500股
股东名称张洪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6,100,000股
持股比例3.1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6,1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 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南京迪威尔实业有限 公司50,250,00025.81%系控股股东
 张利1,186,1260.61%系实际控制人
 李跃玲14,500,0007.45%系实际控制人
 张洪6,100,0003.13%系实际控制人张利的兄弟
2
 张闻骋60,0000.03%系实际控制人子女
 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2,617,5001.34%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合计74,713,62638.38%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李跃玲1,450,0000.74%2023/8/21~ 2023/8/3021.00-21.502023/7/29
张洪450,0000.23%2023/8/30~ 2023/8/3021.00-21.002023/7/29
南京南迪威 尔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 司3,382,5001.74%2023/12/27~ 2023/12/2722.11-22.112023/12/2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南京南迪威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持股平台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张洪
3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南迪咨询承诺:
“一、本公司目前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如果股份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本公司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股份公司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损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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