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603406):天富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天富龙:天富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天富龙 股票代码:603406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angzhou Tinfulong Group Co., Ltd. (扬州(仪征)汽车工业园联众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特别提示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富龙”、“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8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5,539,8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8.8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为 23.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C28),截至 2025年 7月 2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2.30倍。截至 2025年 7月23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4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 7月 23日)总股本; 注 2:计算 2024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江南高纤; 注 3: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23.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0.9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产品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国内涤纶短纤维市场需求量持续上升,国内主要厂商均投入资源进行相关产品研发和扩大产能。近年来,同行业纷纷投资建设新产线积极扩充产能,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把握客户需求、研发高性能差别化复合纤维产品、持续推进公司产品差异化布局,将可能对公司维持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差别化复合纤维的主要原材料为 PTA、IPA和 MEG等石油化工产品,受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宏观经济综合影响,其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若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并且无法及时传导至公司产品价格,将会提高原材料采购成本,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意识,公司可能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废气、废水、固废的排放量相应增加,如果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要求,将导致公司受到罚款等监管措施,从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对公司环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将导致经营成本增加 (四)技术人才流失及吸引力较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及关键生产工艺的研究与开发有赖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内部人才价值亦日益凸显。主要产品的开发需要大量的经验和技术积累,虽然公司已经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合同,并建立了激励和约束机制,但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无法保持核心技术团队人员的稳定,从而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不仅影响公司的后续技术及工艺的研发能力,亦可能带来核心技术泄露风险,进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公司地处的县级城市技术人才储备有限,且公司尚未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对技术研究型人才吸引力较弱,存在无法持续开展面向行业技术前沿的基础性研究和高性能新产品开发的风险,不利于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8.86%、18.31%和 16.50%,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毛利率分别为 36.15%、31.86%和 30.39%,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汽车内饰领域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收入占比高,另一方面自主形成的独家生产技术体系可更有效地利用成本较低的氨纶涤纶复合类泡料。如果未来上游原材料成本提高、下游客户严控成本、竞争对手取得技术突破或通过降低售价等方式争夺市场,而公司未能及时与客户协商确认价格调整事项,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对于属于增值税优惠目录的产品,2022年 1月至 2月,天富龙集团、天富龙科技、威英化纤享受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50%的退税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40号),对于属于增值税优惠目录的产品,2022年 3月至 2024年 12月,天富龙集团、天富龙科技、威英化纤享受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 70%的退税优惠。2024年度天富龙供热享受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 100%的退税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而增加计入损益的金额分别为 6,253.54万元、5,422.87万元和 8,670.4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6.05%、11.68%和 17.77%。若未来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天富龙集团、天富龙科技、威英化纤、富威尔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7号)(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 36号),报告期内,天富龙集团、天富龙科技、威英化纤、富威尔供热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5,179.40万元、6,133.36万元和 6,748.9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29%、13.21%和 13.83%。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将对公司的收益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大庆、陈慧合计持有公司 79.30%的股权,与朱兴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 14.6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3.90%。本次发行后,朱大庆、陈慧夫妇仍能对公司实施控制。虽然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不适当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57,578.51万元、333,632.78万元和384,140.14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849.95万元、42,006.40万元和 45,093.92万元。随着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珠海项目”陆续投产以及不断开拓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市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保持增长。 为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不断推出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但未来若公司无法紧跟市场趋势,持续把握客户需求、研发高性能差别化复合纤维产品,可能存在营业收入下滑风险。公司差别化复合纤维主要原材料 PTA、IPA和 MEG均属于石油化工原材料,受原油价格、市场供需关系以及宏观经济综合影响,其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再生有色涤纶短纤维主要原材料再生 PET价格受供需关系等影响也存在上涨。未来若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将原材料上涨影响传导至公司产品价格,可能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2025年 3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9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88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40,001.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553.9898万股于 2025年 8月 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天富龙”,证券代码为“60340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8月 8日 (三)股票简称:天富龙 (四)扩位简称:天富龙 (五)股票代码:603406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1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01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5,539,898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4,470,102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347,457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和“十、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二、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和“十、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22,64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3.06%。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0,071,898股。 2、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数为 3,347,457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 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3.1.2条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3,849.95万元、42,006.40万元和 45,093.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57,578.51万元、333,632.78万元和 384,140.14万元。 综上,发行人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第 3.1.2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朱大庆持有公司 61.8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朱大庆持有公司 55.62%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朱大庆持有公司 61.81%股份,陈慧持有公司 17.49%股份,朱大庆、陈慧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79.3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朱大庆持有公司 55.62%股份,陈慧持有公司 15.74%股份,朱大庆、陈慧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71.36%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朱大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1027197312******;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2003年 5月至 2017年 5月,任天富化纤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 6月至 2017年 6月,任仪征市天一地毯厂负责人;2006年 12月至今,任扬子同泰执行董事;2008年 5月至 2017年 11月,任扬州威兴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 7月至 2015年 8月,任仪征同益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 3月至今,任威英化纤董事长;2010年 12月至今,任天富龙科技董事长;2012年 12月至今,任正新农贷董事;2014年 4月至 2017年 11月,任天富龙内饰研发中心负责人;2014年 7月至2017年 11月,任威英化纤研发分公司负责人;2015年 1月至今,任富威尔董事长;2019年 12月至今,任上海拓盈董事长;2012年 9月至 2019年 12月,任发行人总经理;2009年 5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 陈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1027197310******;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5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56号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共赢 56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为 334.7457万股,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为 78,999,985.20元。共赢 56号员工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5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备案编码:SAYL24 成立日期:2025年 5月 21日
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限售期限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40,01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23.60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8.7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8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0.8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2.1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0,010,000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1,194,543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11,192,552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991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5,468,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25,343,425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24,575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26,566股,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32%。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1.13元/股(按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82元/股(按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44,236,000.00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8月 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7号)。经审验,截至 2025年 8月 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4,236,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8,321,588.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5,914,411.3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1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15,904,411.32元。 (十)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 8,832.1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十二)发行后股东户数:57,528户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和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容诚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51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阅字[2025]230Z0009号)。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天富龙集团 2025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之“(二)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内容,《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 2025年 1-6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年 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404,724.92万元,较 2024年末增长 4.53%。公司流动负债及负债总额分别为 27,235.82万元及 34,284.67万元,较 2024年末减少 16.01%及 14.24%,主要由于公司支付珠海项目建设款使得应付账款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70,440.25万元,较 2024年末增长6.69%。 2025年 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07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60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625.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4%。2025年上半年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差别化复合纤维单价有所下降,但上半年公司整体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差别化复合纤维持续改性优化,2025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1.53个百分点,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将继续聚焦于产品功能性和高端应用领域,在诸如高端卫生材料用纤维等领域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加速国际化步伐,布局东南亚生产基地,进一步支撑公司未来业绩的稳定增长。 2025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540.54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经营现金流质量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差别化复合纤维持续改性优化,原材料采购及库存消耗结构发生变化,现金流出减少。 2025年 1-6月,公司的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未发生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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