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30123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许杰、谌泽昊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目 录 释 义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2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 15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7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18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 19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 19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0 九、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1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软通动力是中国领先的全栈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公司顺应智能化、自主化、绿色化和国际化等新兴趋势,着力构建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以及数字能源与智算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在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公司以软硬全栈 AI发展战略为引领,积极拓展科技创新边界,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公司面向 10余个重要行业服务了超过 2,600家国内外客户,其中超过 230家客户为世界 500强或中国 500强企业。公司是国内某大型 ICT领导企业的核心供应商之一;是阿里巴巴、腾讯、百度、字节等互联网头部企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核心供应商之一;是电信运营商的重要合作伙伴;全面服务于银行及保险等金融机构;与荣耀、小米、OPPO、VIVO等智能终端头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且深入紧密的合作关系。作为重要的终端制造企业,公司链接了国内某大型 ICT领导企业、飞腾信息、龙芯中科、摩尔线程、海光信息、佰维存储、江波龙、麒麟软件、中科方德、统信软件、三六零、英伟达、英特尔、微软等国内外信息技术领域核心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形成了完整的智能制造生态。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突破 300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在赛迪顾问发布的《2023-2024年中国 IT服务市场研究年度报告》中,公司位列“2023年中国 IT服务市场排名 TOP1”;根据 Canalys统计,公司旗下 PC品牌出货量 2024年和2025年一季度国内市场份额均排名第三;根据 IDC统计,公司在 2024H1中国云专业和管理服务市场份额排名中云开发服务位列第二、云咨询服务位列第四。 2、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已经拥有 2,900余项境内主要软件著作权、380余项专利,通过了 CMMI五级、软件服务商交付能力一级、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一级、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成熟度二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稳健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四级(优秀级)评估。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9、2025年 3月 31日/2025年 1-3月数据为未经年化的季度数据。 (四)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全栈智能化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在市场中,产品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产业生态链的构建与运营能力越来越成为竞争焦点。目前国内的软件市场是一个快速发展、空间广阔的开放市场,技术升级及客户信息化、数智化需求旺盛,但随着行业内新入企业增加,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计算机硬件方面,技术和政策驱动市场格局发生变化,各参与方积极推动产品升级和市场扩张,也带动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市场拓展等方面持续保持自身优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2)国际环境、宏观经济及行业需求变化风险 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贸易摩擦升级,国内经济尚处于恢复阶段,公司产品及服务在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方面与国际环境、宏观经济及行业需求有着较大关联度。若未来贸易摩擦持续升级导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增多,或宏观经济及行业需求增长持续放缓或出现短期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经营管理风险 (1)人力成本上升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人力成本占比较高的产业,员工薪酬是公司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主要支出之一,随着公司规模持续扩张,员工规模增加,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未来人力成本上升,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重视研发的持续投入,高度关注上下游技术变革,依托丰富行业积累,围绕大客户、重点行业、模式创新、新一代数智技术及自身数智化升级开展技术与产品研发,保持和提升公司竞争力及优势。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区块链、5G、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新兴技术日趋成熟,公司所处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客户需求亦呈现快速迭代趋势。若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技术创新方向决策上发生失误,或未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发展速度,未能及时符合市场变化特点,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影响公司持续发展。 (3)信息安全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软硬件产品、咨询解决方案及数字技术服务,伴随云计算、大数据、AI、工业互联网等多种创新技术的发展融合,由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可能引发信息安全风险问题。虽然公司持续加大在信息安全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宣贯和过程监督,但如果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诉讼或赔偿风险,并影响与客户长期以来建立的合作关系及行业声誉。 (4)发生诉讼仲裁的风险 截至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虽然目前公司不存在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但由于公司客户供应商数量较多、营业收入规模较大,如果日常经营中涉及到诉讼事项,可能会分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精力,如果出现败诉赔偿的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最近两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3,389.64万元、18,037.85万元和 46,175.43万元、7,246.59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45.15%、66.21%和 44.89%、84.31%。公司最近两年存在业绩波动及下滑的情形,主要系应对下游应用市场需求波动,部分客户项目上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定价策略;因并购软通计算机和智通国际导致相关整合支出增加,以及其他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等波动综合导致。如果公司未来因经济形势出现波动、行业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因素持续影响导致公司各类业务收入规模以及整合效果不及预期,公司未来业绩仍然存在一定波动及下滑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等监管部门的税收政策,公司及符合条件的子公司报告期内曾享受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销售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小规模纳税人减按 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等增值税减税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 15%所得税率、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重点软件企业 10%所得税率、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如果未来国家对软件产品、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未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未通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95,020.86万元、507,014.64万元、663,057.13万元和 668,898.99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4,771.28 万元、30,210.12万元、331.32万元和 129,923.05万元。2022-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3%、30.56%、21.18%。尽管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资信程度较高的大型企业,历史回款情况较好。但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应收账款的高效管理,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可能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4)存货规模增加及跌价风险 2024年度,公司因收购软通计算机及智通国际,新增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业务,该类业务主要为计算机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需根据生产销售周期储备电子元器件为主的相关原材料,并在生产完成后销售相关产成品。该等新增业务使得公司存货规模较以前年度显著上升,且新增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细分类型,存货结构发生相应变化。若未来存货规模增长过快,或公司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导致库存产品滞销,可能带来存货跌价的风险。 4、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募集资金运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377,924.01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37,832.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较大,将对发行人的资产规模产生一定影响。在效益测算中,基于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包括了部分基于现有产品的升级迭代产品,该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及附加值预计有所提高的考虑,募投项目预计毛利率较相应业务历史毛利率有一定提升。 若募投项目在进入正式运营期后,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对发行人不利的重大变化,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具竞争优势的产品,则有可能出现公司产品销售不畅的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效益水平,使得募投项目的相关资产投入对公司利润状况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等条件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开始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或项目因故变更等情况发生,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现效果带来不利影响。 (4)本次发行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及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增加。短期内,发行人原股东将面临分红因股本增加而减少的风险;同时,原股东将面临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5)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除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股票价格还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风险。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85,882,353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进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之内。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许杰、谌泽昊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许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信出版 IPO、奇安信 IPO、软通动力 IPO、美芯晟 IPO、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经纬科技新三版挂牌等,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谌泽昊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云从科技 IPO、软通动力 IPO、申菱环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股票、软通动力收购同方股份计算机业务、中国广电收购歌华有线控股权、经纬科技新三板挂牌等,无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王赛,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王赛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拓尔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张铁、黄亚颖、周岱岳、王若明、陆怀瑾。 张铁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仙琚制药 IPO、光线传媒 IPO、拉卡拉 IPO、澜起科技 IPO、中芯国际 IPO、申菱环境 IPO、炬光科技 IPO、爱迪特 IPO、景兴纸业非公开发行、华录百纳非公开发行、慈文传媒非公开发行、航天信息可转债、常熟汽饰可转债、南大光电非公开发行、中国长城非公开发行、新丽传媒私募债、万好万家重大资产重组、三湘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恒信移动重大资产重组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黄亚颖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软通动力 IPO、炬光科技 IPO、长白山旅游 IPO、中信出版 IPO、汉光科技 IPO、拓尔思可转债、拓尔思非公开、南都电源非公开、宝通科技可转债、光线控股可交债、佳讯飞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拓尔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国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财务顾问、中国移动财务顾问等财务顾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周岱岳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炬光科技 IPO、拓尔思可转债、拓尔思非公开、光线控股可交债、拓尔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国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若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软通动力 IPO、美芯晟 IPO、经纬科技新三板挂牌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陆怀瑾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经纬科技新三板挂牌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一)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中信建投证券交易部、衍生品交易部、固定收益部、资金运营部持有发行人股票 2,200股,资产管理部持有发行人股票 1,751股,中信建投基金持有发行人股票 7,900股,综上合计持股 11,851股,持股比例为 0.0012%。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上述买卖软通动力股票的行为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消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此外,中信建投证券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舟山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0.84%的股份。综上,保荐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1%。除上述情形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除上述情形外,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人正常履职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及相关事宜,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一)核查内容及过程 保荐人通过查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公告的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主营业务基本情况,查阅《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研究报告、产业政策等方式,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进行核查。 (二)核查结论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全栈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公司顺应智能化、自主化、绿色化和国际化等新兴趋势,着力构建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以及数字能源与智算服务三大业务板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是以公司计算产品与智能电子和数字能源与智算服务业务为基础,充分调动软件与数字技术领域的长期技术和行业积累,瞄准信创产业发展及全球 AI浪潮,围绕软硬全栈 AI发展战略布局,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开展。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公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软通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本次软通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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