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6:05:34 中财网

原标题:有研新材: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股票代码:60020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有研,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初始发行价格为 7.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846,553,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9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7.05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9,900,007.18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319,900,007.18
合计319,900,007.18 
(七)限售期
中国有研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认购人所认购股票豁免要约收购、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 12个月。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稀土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2024年 10月起实施的《稀土管理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稀土综合利用企业不得以稀土矿产品为原料从事生产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销售、出口非法开采或者非法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国家已在推进稀土行业重组,相关政策的出台预计能够改善稀土行业的市场环境,并推动稀土行业资源向少数优势企业集中。公司稀土材料业务处于产业中间环节,不拥有矿山资源,上游资源的集中趋势可能会对其议价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25,394.52万元、1,082,205.93万元、914,578.48万元和 183,980.12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受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影响。公司铂族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燃油车尾气催化剂,未来若铂族产品受新能源汽车对燃油车的持续冲击价格持续下降,将导致公司铂族产品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未来若市场供给仍持续增加而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将导致公司稀土材料产品收入进一步下降,进而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三)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8,824.83万元、21,455.60万元、-3,260.36万元和 3,053.33万元,持续下降且 2024年出现亏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7,002.78万元、22,645.61万元、14,768.97万元和 6,738.47万元,亦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主要受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降以及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尽管 2025年以来稀土行业已有回暖迹象,但未来若稀土产品价格无法持续改善,或公司无法有效改善生产经营,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波动,甚至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9,147.31万元、135,240.54万元、102,619.04万元和 139,364.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81%、31.47%、22.36%和 29.20%,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49%、21.68%、15.78%和 20.73%,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939.79万元、2,369.17万元、9,176.02万元和 6,102.36万元,占各期末存货原值的比例分别为 1.60%、1.72%、8.21%和 4.20%,2024年和 2025年 1-3月比例提升,主要系稀土材料产品因市场价格下跌而计提较大规模存货跌价所致。未来,若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尤其是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或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需求发生较大变动而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消化库存,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49%、60.20%、40.82%和 42.43%,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大幅下滑或调整采购策略,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有完善的股利分配政策,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如下: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经股东大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分配利润。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利润,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采取获利即分配的原则,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发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50%的重大投资情形。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参照上述现金分红的比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形成董事会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和股票股利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68.9722,645.6127,002.78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9,227.4311,682.448,126.91
回购注销总额--22.89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62.48%51.59%30.1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9,036.78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1,472.4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35.33%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和可持续性发展。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2、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应在保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遵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公司机遇与挑战并存,处于重要的产业升级时期,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以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价值,为公司今后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的长远发展离不开全体股东在这一时期的大力支持。为此,公司制订如下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如无特殊情况,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30%。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当年发生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50%的重大投资情形;
3、若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公司保持盈利且净利润持续增长,公司将适当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或者实施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现金或/和股票的派发事项。

四、本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及资金需求,并充分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3、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规划确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参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1、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概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4
三、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5
释 义.......................................................................................................................... 12
一、一般释义 ...................................................................................................... 12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4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35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38 八、同业竞争情况 .............................................................................................. 4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46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0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5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2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4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54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 54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56 六、可行性结论 .................................................................................................. 5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5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5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5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 5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58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59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0
一、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60
二、行业风险 ...................................................................................................... 60
三、经营风险 ...................................................................................................... 61
四、财务风险 ...................................................................................................... 62
五、管理风险 ...................................................................................................... 6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6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6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66 三、保荐人声明 .................................................................................................. 6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69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70 六、董事会声明 .................................................................................................. 71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有研新材、发行人、 公司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行为
控股股东、中国有研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有研稀土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华鼎基石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优美科优美科金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庄信万丰庄信万丰(上海)催化剂有限公司
稀有稀土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
有研复材有研金属复合材料(北京)股份公司,原名称为:有研金属复 材技术有限公司,有研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资环院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 其他企业
工研院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业
鼎盛投资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友服务有研兴友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 业
有科出版有科期刊出版(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有色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业
有研粉材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合通用国合通用测试评价认证股份公司,中国有研控制的其他企业
发改委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股东大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票、A股面值为 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和 2025年 1-3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专业释义

有色金属化学元素周期表中除铁、铬、锰三种金属元素以外的所有金属 元素的统称
贵金属金、银、铂、锇、铱、钌、铑、钯 8个金属的统称
铂族金属铂、锇、铱、钌、铑、钯 6个金属
稀土化学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镧、铈、镨、钕、钷、钐、铕、 钆、铽、镝、钬、铒、铥、镱、镥,以及钪和钇 17种元素的 统称
溅射靶材在溅射过程中高速度能的离子束流轰击的目标材料,是制备薄 膜材料的原材料
AIoT人工智能及物联网
磁材、磁性材料因内部原子电子自旋方向有序排列而具有磁性的物质,广义还 包括可应用其磁性和磁效应的弱磁性及反铁磁性物质。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rinm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 43号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股票代码:600206.SH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846,553,332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846,553,332100.00%  
合计846,553,332100.00%  
股情、前十大股东情况 至 2025年 3月 31日,发行人的总 如下:股本为 846,55,332股,前大股东持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中国有研境内国有法人280,098,36833.09%
2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粤财信托·粤 中 3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4,709,0591.74%
3稀有稀土境内国有法人13,340,0001.58%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446,0500.76%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 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722,4520.68%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438,6040.52%
7北京乾元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乾元 睿信沣晟稳健成长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其他3,100,0000.37%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 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460,2430.29%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 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2,459,7000.29%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半导 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2,273,6000.27%
合计335,048,07639.5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中国有研直接持有公司 33.09%的股权,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动。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025年 6月 24日,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有研新材全资子公司有研亿金股权融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子公司有研亿金拟引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其占增资后有研亿金注册资本 5.67%。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等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整体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发行人整体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等,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等,具体如下:

主管单位主要职责
发改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 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 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等
工信部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 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 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自然资源部管理稀土矿产资源的规划、勘探、开采实施计划,促进稀土资源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管理稀土出口和稀土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实现稀土贸易的有序进行
中国有色金 属工业协会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有关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 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本行业国家、行业标准,并进行实施监督;开展行业统 计调查工作,采集、整理、加工、分析并发布行业信息等
中国稀土行 业协会协助政府制订有关稀土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引导会员单位加强自律,组织 稀土行业开展共性和难点技术研究,建立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外宣传

主管单位主要职责   
 开展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咨询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业相关主要法规及规范情况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或修订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04 
 年来行业相关主政策情况下: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政策导向
1《精细化工产业创 新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工信部、发 改委、财政 部等2024.07加快关键产品攻关,围绕新能源、新材 料、生物技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需 求,开展协同创新,提升新型催化剂 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
2《稀土管理条例》国务院2024.06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 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 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完善稀土 全产业链监管体系。规定对稀土开采和 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优化动 态管理
3《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2023.12鼓励类:九、有色金属-4.新材料:… 铝铜硅钨钼稀土等大规格高纯靶材、超 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超大规模集成电 路铜镍硅和铜铬锆引线框架材料、电子 焊料等…
4《重点新材料首批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 录(2024年版)》工信部2023.12先进基础材料:201超高纯稀土金属材 料及制品;202铝钪合金靶材等 将高性能钕铁硼等稀土功能材料列入 新材料三大重点领域中的“关键战略材 料”,进行鼓励与扶持
5《中国禁止出口限 制出口技术目录》修 订版商务部、科 技部2023.12“稀土萃取分离工艺技术”“稀土金属及 合金材料的生产技术”“钐钴、钕铁硼、 铈磁体制备技术”等被列入禁止出口部 分;“离子型稀土矿山浸取工艺”“稀土 —铁(Tb—Dy—Fe)超磁致伸缩单晶 材料制备技术”“稀土萃取剂的合成工 艺及配方”等技术被列入限制出口部 分。
6有色金属行业稳 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等2023.08支持关键材料研发应用,支持…超高纯 金属、高品质半导体材料…等高端材料 研发
7《“十四五”原材料工工信部等2021.12促进产业供给高端化,突破关键材料
序号政策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政策导向
 业发展规划》  突破重点品种—靶材;推进产业协同 加强上下游衔接联动
8《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 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全国人大2021.03在高端新材料领域,提出推动高端稀土 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合 金、高温合金、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 性能陶瓷等先进金属和无机非金属材 料取得突破。
(三)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1、行业发展概况
(1)薄膜材料
公司薄膜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路用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等产品。溅射靶材是指可以通过专用设备采用物理气相沉积技术在基材上制备薄膜(涂层)的原材料,靶材是高速荷能粒子轰击的目标材料,更换不同的靶材,可以得到不同的薄膜(涂层)。

高纯金属溅射靶材是制备半导体集成电路的核心材料之一,在集成电路前道晶圆制造、后道封装的金属化工艺中有着广泛应用,主要用于制作互连线、阻挡层、通孔、接触层、金属栅以及润湿层、黏结层、抗氧化层等薄膜。高纯金属是制备靶材的原材料,化学纯度是影响薄膜材料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集成电路用高纯金属靶材纯度通常在 4N纯度(99.99%)以上,对碱金属、碱土金属、放射性金属元素、气体杂质等都有严格控制要求,半导体集成电路用溅射靶材是行业内技术难度最高的领域。随着技术节点的缩小,金属靶材的纯度对薄膜材料性能及品质的影响突显,如 14nm用铜靶材纯度要求超过 6N纯度(99.9999%)。

(2)铂族功能材料
铂族金属涵盖铂(Pt)、钯(Pd)、铑(Rh)、钌(Ru)、铱(Ir)、锇(Os)六种元素,具有高催化活性与热稳定性,是汽车尾气催化剂的核心材料,可以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将尾气中的有害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转化为无害的二氧化碳、水和氮气。

在全球范围内,贵金属催化剂由于其独特的催化活性与选择性,已经成为实现高效、清洁生产的核心材料。在汽车行业中,催化剂的应用使得汽车在排放标我国贵金属资源稀缺,尤其铂族金属极度匮乏。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3》,中国的已查明铂族金属总储量为 80.91吨,资源储量持续下降。从全国各地区储量分布来看,我国铂族金属主要分布在甘肃、云南、河北、四川、新疆和青海等。总体来看,目前我国铂族金属市场供给情况高度依赖于进口。

(3)稀土材料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和钇、钪共十七种金属元素的总称,为我国优势战略矿产资源,可用作催化剂、荧光剂、特种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磁体的生产原料。我国稀土资源丰富,冶炼分离技术国际领先,全球稀土矿产及产品均主要由我国供应,市场占比在 90%以上。虽然缅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中重稀土矿产及分离产品潜在产能增加,但我国仍占绝对主导地位。

近年来,我国在稀土永磁等功能性材料和终端应用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显著进展,烧结钕铁硼、粘结钕铁硼、钐钴型三种稀土永磁材料在原料、生产工艺与设备、产能、产量、产品品种与性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稀土永磁体是目前稀土的主要应用产品,其终端客户为新能源汽车、风电、家电、消费电子、工业电机等多个行业。

2、行业市场容量
(1)薄膜材料
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2023年全球溅射靶材市场规模约 258亿美元。根据Business Research数据,2023年全球纯金属溅射靶材市场规模为 21.90亿美元,预计到 2032年将到达 26.40亿美元,2023-2032年期间复合增长率为 2.10%。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在溅射靶材市场中的占比或将逐步提高,增长预计将来自于人工智能需求迅速攀升的半导体以及光电产业。

2023-2032E全球纯金属溅射靶材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Business Research (2)铂族功能材料 根据庄信万丰的数据,2023年全球铂族金属需求约为 632.2吨,其中用于贵 金属催化剂的需求量约为 470.8吨,汽车尾气催化剂的需求占比高达 86%。铂族 金属市场规模 2023年全球约为 5,980.80亿元,2024年预计为 6,578.88亿元。 2020-2025年全球铂族金属市场规模预测趋势图(亿元) 数据来源:庄信万丰
(3)稀土材料
我国稀土资源丰富,冶炼技术成熟,为保护稀土资源,规范行业发展,我国从 2006年起实施稀土开采总量以及冶炼产量控制指标政策。根据工信部及自然 资源部下发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024年稀土矿开采及分离产 品分别增长 5.88%和 4.16%,较 2023年供给增幅大幅收缩。 2024年 10月 1日,国务院发布的《稀土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国家依法加 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稀土综合利用企业不得以稀土矿产品为原料 从事生产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销售、出口非法开采或者非法 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国家根据稀土资源储量和种类差异、产业发展、生态保护、 市场需求等因素,对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并优化动态管理。 《稀土管理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稀土行业集中度的提升,稀土供给将有序 可控,稀土供给格局有望持续改善,对产业链价格带来积极影响。 2018年以来,我国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稳步增长, 具体如下: 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及增速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
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及增速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
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中国稀土精密加工行业市场规模从 2017年的 2,630亿元上涨到 2022年的 6,453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9.66%,预计 2023年至2027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1.71%,到 2027年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7,272亿元。

3、行业发展趋势
(1)薄膜材料
作为溅射靶材纯度要求最高的下游领域,集成电路中每个单元器件内部由衬底、绝缘层、介质层、导体层及保护层等组成,其中介质层、导体层甚至保护层均需用到溅射镀膜工艺。自集成电路出现以来,集成电路产业一直遵循“一代装备、一代工艺、一代产品”的模式快速发展,芯片集成度不断提高,对制备集成电路的溅射靶材性能要求亦越来越高,半导体集成电路用溅射靶材是目前行业内技术难度最高的领域。

(2)铂族功能材料
贵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尤其是铂族金属在我国极度匮乏。发达国家把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关键环节加以布局和支持。稀贵金属作为未来高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战略价值愈加凸显。随着铂族金属一次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高品位资源严重匮乏,矿产生产加工成本不断上升,铂族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在贵金属原料供应来源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长。

高新技术的发展为铂族金属开拓了新的应用空间和领域,受益于汽车工业、新能源、电子信息、化学化工、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发展,我国铂族金属行业的增速普遍高于全球平均增速,我国已成为全球贵金属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3)稀土材料
新能源汽车领域,以永磁电机为代表的驱动电机需求将受到持续提振。高性能烧结钕铁硼作为稀土永磁驱动电机的核心材料,对电机的性能起着重要作用。在新能源发电领域,风机大型化和风电能源的进一步普及将为稀土永磁材料需求打开增长空间。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风力发电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风力发电设备中的稀土永磁材料的使用量也在逐年增加,这将为稀土精密加工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会。由于稀土功能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前景,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4、行业的利润水平及变动趋势
(1)薄膜材料
溅射靶材制造技术门槛高、生产工艺复杂,全球高纯溅射靶材市场长期由日本、美国的少数跨国企业所控制,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故溅射靶材行业保持着较高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

随着国内溅射靶材实现产业化,行业内技术实力领先、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优势企业通过规模经济效应,逐步实现对溅射靶材的国产化替代,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保持相对较高的利润水平。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国内溅射靶材研发生产技术的进步推动着产业逐渐走向成熟,随着新增产能的释放,将促使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为下游应用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创造条件,有利于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

(2)铂族功能材料
铂族等贵金属材料加工行业的利润水平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明显,因此行业内企业普遍采用“以销定采”的运营模式,按照原材料成本加上加工费的方式定价,行业利润水平取决于贵金属企业的原材料成本控制能力、材料加工能力和二次回收能力等。

(3)稀土材料
稀土材料企业的利润水平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影响。以稀土磁性材料为例,在其生产过程中稀土材料成本所占的比重较高,材料价格波动会导致行业利润水平的波动。此外,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决定了产品的质量和材料的损耗率,进而影响利润水平。

(四)行业特点
1、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内主要企业
(1)薄膜材料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大型溅射靶材厂商具备专利技术上的先发优势,以及雄厚的技术实力、精细的生产控制和突出的产品质量,占据了全球溅射靶材市场较高的市场份额。以日矿金属、霍尼韦尔、东曹和普莱克斯等为代表的大型跨国企业成立较早,发展成熟,业务覆盖金属提纯、靶材制造、溅射镀膜和终端应用等全产业链,其凭借先发优势和技术研发优势主导着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技术革新,在溅射靶材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在国内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高纯金属溅射靶材国产化替代趋势加速推进,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主要企业掌握了高性能溅射靶材的核心技术并可实现批量化生产,已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半导体制造企业的供应链,为国内重点行业上游关键原材料的自主可控及供应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发行人境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1日矿金属成立于 1905年,总部位于日本,是一家多元化金属制造业公司,拥有全系 列的溅射靶材产品,可应用于半导体、平板显示、光伏电池等下游领域, 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2霍尼韦尔成立于 1885年,总部位于美国,是一家多元化的技术及制造业企业。在靶 材领域的产品包括各类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主要是铝靶、钛靶、铜靶、钽 靶、合金靶材等,能够满足半导体领域等客户的需求
3东曹成立于 1935年,总部位于日本,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工行业公司,业务覆盖 氯碱化学品、石化、功能性材料等。靶材产品包括陶瓷靶材 ITO靶、金属 靶材铝靶、钛靶、钽靶、铜靶、合金靶材等,能够为各领域下游客户提供 解决方案
4普莱克斯成立于 1907年,总部位于美国,已与德国林德合并,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工 企业。在靶材领域的产品包括高纯金属靶材等,能够为各领域下游客户提 供解决方案
序号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5江丰电子成立于2005年,其从事超高纯金属溅射靶材以及半导体精密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其靶材产品主要包括钽靶、铝靶、钛靶、铜靶和各种超高纯 金属合金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平板显示器、太 阳能电池等领域。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23.24亿元、26.02亿元、 36.05亿元和 10.00亿元
6阿石创成立于 2002年,主要从事各种 PVD镀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靶 材产品主要包括钼靶、铜靶、铝靶、硅靶、ITO靶、钽靶、铌靶、银靶等 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光学光通讯、节能玻璃等领域。报告期内,其 营业收入分别为 6.95亿元、9.58亿元、11.83亿元和 3.01亿元
7欧莱新材成立于 2010年,主营高性能薄膜新材料,靶材产品主要有 ITO靶材、铝靶 材、铜靶材、钼靶材等,产品应用于半导体显示、触控屏、建筑玻璃、装 饰镀膜、集成电路封装、新能源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等领域。报告期内,其 营业收入分别为 3.92亿元、4.76亿元、4.37亿元和 0.87亿元
企业 力较 且具 贵研 年, 巨头(2)铂 从全球市 ,上述企 强。 从国内市 有一定国 铂业、凯 在部分领 同类产品功能材料 场来看,已实现贵金属全产业链布局的主要有贺利氏等贵金属龙头 在贵金属领域起步较早,具备深厚的技术、资源积淀,综合竞争 场来看,我国贵金属产业起步较晚,能够实现贵金属全产业链布局 际竞争力的企业主要有贵研铂业等少数企业。在中游加工环节,以 催化等为代表的国内领先贵金属催化材料厂商,在行业内耕耘多 ,产品性能已经达到国际化工巨头同等水平,具备替代国际化工 的能力。发行人境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1贺利氏贺利氏成立于 1851年,总部位于德国。贺利氏专注于贵金属、材料技术和 工业应用,业务涵盖贵金属服务、医疗健康、电子、环保技术和工业应用 等多个领域。作为全球最大的贵金属服务提供商之一,贺利氏在贵金属精 炼、回收和贸易方面具有领先地位
2贵研铂业成立于 2000年,主要从事贵金属及贵金属材料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业 务领域涵盖贵金属合金材料、化学品、电子浆料、汽车催化剂、工业催化 剂、金银及铂族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贵金属商务贸易和分析检测,产 品已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信息、国防工业、新能源、石油、化学化工、 生物医药、建材、环境保护等行业。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407.59 亿元、450.86亿元、475.04亿元和 131.27亿元
3凯大催化成立于 2005年,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材料的销售,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贵 金属催化材料加工服务,其贵金属催化材料产品包括贵金属前驱体和贵金 属催化剂;贵金属前驱体主导产品为硝酸钯、铑、铂,主要应用于机动车 尾气净化领域。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16.19亿元、13.62亿元、10.62 亿元和 2.10亿元
(3)稀土材料
2022年 2月,美国能源部发布《稀土永磁材料供应链深度评估》报告,中国在采矿、分离、金属冶炼和稀土永磁材料制造等四个方面均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分离、金属冶炼和稀土永磁材料制造等三个方面在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90%。以用途占比最高的稀土永磁材料为例,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2025年中国稀土永磁产量 28.42万吨,占全球产量的 91.62%,其中烧结钕铁硼产量27.18万吨,占全球产量的 95.64%。

目前国内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国内能稳定生产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商主要包括中科三环宁波韵升英洛华等企业,分别聚焦于某个或某几个应用领域,与相关领域高端客户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在各自擅长的细分市场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在稀土金属、稀土磁性材料领域,发行人境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具体情况
1日本信越化 学工业株式 会社成立于 1926年,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业务分为基础材料、电子材料、 功能材料、加工和服务四大事业部,其中电子材料事业部主营产品包括 半导体硅片、磁性材料、光刻材料等
2TDK株式 会社成立于 1935年,总部位于日本,主要产品包括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 容器、薄膜电容器、磁性产品、高频元件、压电和保护器件、以及传感 器和传感器系统等各类被动元器件
3北方稀土成立于 1997年,是我国四大稀土集团之一,也是国内稀土冶炼分离领 域的领先企业,具备完整的产业链生产能力,包括分离冶炼、功能材料 以及深加工应用,可生产稀土类产品共 11大类,50余种。报告期内, 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372.60亿元、334.97亿元、329.66亿元和 92.87亿元
4盛和资源成立于 1998年,主要从事稀土矿采选、冶炼分离、金属加工、稀土废 料回收以及锆钛矿选矿业务,其中稀土业务已经形成了从选矿、冶炼分 离到深加工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了国内、国外的双重布局。报告期 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167.58亿元、178.77亿元、113.71和 29.92亿元
5中科三环成立于 1999年,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系全球最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制造商之一,产品应用于计算机、家电 风力发电、通讯、医疗、汽车等领域。报告期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97.16亿元、83.58亿元、67.51亿元及 14.61亿元
6宁波韵升成立于 1994年,专业从事钕铁硼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在宁 波、包头、北京及青岛拥有永磁材料毛坯生产、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等 制造生产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商之一。报告期内 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64.09亿元、53.69亿元、50.41亿元、11.22亿元
7英洛华成立于 1986年,主营业务包括稀土永磁材料与制品等,产品应用于计 算机、手机、汽车、风力发电、电动机、仪器仪表和医疗等领域。报告 期内,其营业收入分别为 47.32亿元、40.36亿元、40.09亿元和 8.40亿 元
2、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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