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德美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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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19日 19:25: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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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拟减持的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公司实施2009年、2010年、2014年度权
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 | 本次昌连荣投资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4,463,463股,占上市公 |
例 | 司总股本不超过3%。 |
减持方式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减持期间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0日起至
2025年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 |
价格期间 | 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昌连荣投资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
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 佛山市顺德
区昌连荣投
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 在作为德美化工股
东期间,各股东将不
直接或通过其他公
司间接从事与德美
化工业务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动。 | 2006年
06月22
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中 |
| 佛山市顺德
区昌连荣投
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若2003年到2005
年公司享受的优惠
税款需要补缴,公司
各股东承诺按股权
比例代公司承担补
缴义务,且各股东之
间就税收补缴事宜
承担连带责任。 | 2006年
06月22
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中 |
| 佛山市顺德
区昌连荣投
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
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 2006年
06月22
日 | 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一年
内 | 已履行完
毕 |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 是 | | | | | |
(三)昌连荣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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