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福耀玻璃公布2025年分红方案
内容 2025年上半年该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4,711,711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4,424,175元。 2025年上半年该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89,977,256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17,965,322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利润人民币4,697,538,35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510,404,220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该公司拟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该公司拟订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该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该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2025年下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8,769,178.80元(含税),前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数额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88%。2025年中期该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该公司董事局同意该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该公司的代理人,不时代该公司派发及处理该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股利。该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或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二人中任意一位均有权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该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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