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蓝晓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0:55:32 中财网
  CFi.CN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该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6.0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46,064,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4,914,580.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1,149,919.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86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6,197,2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9,867,254.25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33,126.9824,839.54
2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1,753.4518,489.00
3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245.004,722.74
4补充流动资金5,935.455,935.45
合计69,060.8853,986.73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增加“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材料生产体系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北区)东西七横路北侧(高国用(2015)第10号),增加全资子公司蓝晓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均不发生变化;公司延长“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能源金属吸附分离技术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