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三鑫医疗: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21:25:45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彭九莲女士、毛志平先生、乐珍荣先生、刘明先生、王甘英先生、冷玲丽女士、刘炳荣先生减持股份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彭九莲女士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毛志平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权激励股份被授予后因实施权益分派相应增加的股份);
(3)刘明先生、乐珍荣先生、王甘英先生、冷玲丽女士、刘炳荣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被授予后因实施权益分派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类别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比例
1彭九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致行动人2,300,0000.4404%
2毛志平董事、总裁743,4120.1424%
3乐珍荣董事393,5000.0753%
4刘明董事、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167,3000.0320%
5王甘英副总裁227,7500.0436%
6冷玲丽副总裁131,0300.0251%
7刘炳荣副总裁130,6500.0250%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60,000股,上表在计算占公司股本总数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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