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300965):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5-06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琉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5,7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525%)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琉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琉滨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吴琉滨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吴琉滨先生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吴琉滨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2、吴琉滨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吴琉滨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