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梁国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股东梁国强先生(梁国豪先生和梁国强先生为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5月21日—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4728%)。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梁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股东梁国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梁国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应增加的股份。 截至2025年8月20日,股东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股东梁国强先生在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②梁国豪先生和梁国强先生为兄弟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东未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梁国强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梁国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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