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股份来源: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实际减持数量则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 (5)拟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晓敏先生此前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持股计划一致。 吴晓敏先生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吴晓敏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0:55 华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即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55 绿岛风: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振中投资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80,000股,即不1.00%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公司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 6、减持价格:按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55 同飞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0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众和盈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众和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50 探路者: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王静女士预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24,68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方式进行减持。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王静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王静女士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王静女士于2012年9月26日做出追加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将所持90%公司股份的限售期自愿延长12个月,即其所持有的90%公司股份的限售期截止日由原2012年10月30日延长至2013年10月30日,且在2012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3年10月30日履行完毕。 2025年1月24日,王静女士与盛发强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承诺自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25年7月23日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王静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20:50 中银证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股份”)持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481,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上述股份系江铜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并于2021年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3 3 江铜股份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3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7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5,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江铜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根据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做承诺进行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20:50 博济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王廷春先生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费米十三号拟减持的股份为2021年由王廷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伶俐女士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至费米十三号的股份。前述股份均包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复权后)。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0:50 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副董事长陈拓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4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7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陈拓琳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47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收到副董事长陈拓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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