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鸿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股份来源:司法拍卖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减持期间内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实际减持数量则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 (5)拟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晓敏先生此前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持股计划一致。 吴晓敏先生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出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吴晓敏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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