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600498):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本次权益变动源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信科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直接持有公司494,097,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7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信科直接持有公司86,546,026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81%,烽火科技直接持有公司494,097,741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38.87%,烽火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认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6,546,026股,发行对象总数为1名。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信科,其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财资[2019]37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信科10%的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截至本公告签署
2024年10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发行人取得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4〕10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信科原则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案。 2024年12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4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本数)。针对发行方案的变更,发行人取得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5〕7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信科原则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案。 2025年5月29日,上交所出具《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为烽火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57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5年8月20日,公司本次新增的86,546,02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中国信科作为乙方,分别于2024年10月及2025年4月签署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烽火科技的权益合计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信科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信科及其一致行动人需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