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粤科01 (149228):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8:16:19 中财网
原标题:20粤科01 :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9228.SZ 债券简称:20粤科01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粤科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作为“20粤科 01”(债券代码:149228.SZ)的发行人,分别于 2025年 8月 11日、2025年 8月 12日和 2025年 8月 13日披露《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5年 8月 14日至 2025年 8月 18日(仅限交易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公司已分别于 2025年 8月 21日和 2025年 8月 22日披露《广东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和《广东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粤科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1、利率调整:根据《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的约定,公司作为“20粤科”(债券代码:149228.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将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即“20粤科 01”债券存续期后 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1.0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粤科 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5年 8月 25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 9月 10日。

7、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2020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9日)票面利率为3.50%;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5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的票面利率为1.0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 计划 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 (元)
1派息2020年2021年3.50100.0003.503.50
  9月 10 日9月 10 日     
2派息2021年 9月 10 日2022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3派息2022年 9月 10 日2023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4派息2023年 9月 10 日2024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5派息2024年 9月 10 日2025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6派息2025年 9月 10 日2026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7全部 兑付2026年 9月 10 日2027年 9月 10 日3.50100.00100.003.50103.50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 计划 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 (元)
1派息2020年 9月 10 日2021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2派息2021年 9月 10 日2022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3派息2022年 9月 10 日2023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4派息2023年 9月 10 日2024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5派息2024年 9月 10 日2025年 9月 10 日3.50100.0003.503.50
6派息2025年 9月 10 日2026年 9月 10 日1.00100.0001.001.00
7全部 兑付2026年 9月 10 日2027年 9月 10 日1.00100.00100.001.00101.00
二、二次回售实施办法
2.回售登记期:2025年 8月 25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 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 9月 10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 9月 10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4年 9月 10日至 2025年 9月 9日期间利息,利率为 3.50%,每 10张“20粤科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35.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聚新街 63号粤科金融大厦 23楼
联系人:赖文培
电话:020-38206192
电子邮箱:laiwenpei@gvcgc.com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万媛媛、何世伟、陈彦锟
电话:020-32258106
传真:020-6660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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