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溢科技: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
“1、若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认购的金溢科技股票。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除限售之日止,就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2、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本人/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认购取得的金溢科技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如本人/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金溢科技股票的,则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金溢科技所有,并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