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盐城硕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硕卿合伙”或“出让方”)保证向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电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980,000股。 ? 出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6 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8.77%下降至54.0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61.19%下降至56.23%,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雅创电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6%,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4.96%。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99)、《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及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8月1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力书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谢力书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力瑜女士、硕卿合伙为其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6,98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硕卿合伙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8.77%下降至54.0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实际控制61.19% 56.23%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 下降至 ,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 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受让情况 14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注2、以公司总股本146,665,77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5,800,002股后的数量140,865,77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受让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6%。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国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8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2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7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机构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44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8月18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表》合计43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6,980,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2.57倍。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2.5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6,980,000股,交易金额227,478,20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组织券商向本次获配的14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组织券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8月18日07:15至0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4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4家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32.5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为6,980,000股,交易金额227,478,2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指引第16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硕卿合伙。 出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99)、《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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