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09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 进行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锐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立平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远投资”或“转让方”)的通知,嘉远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942,6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1% 的 )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辽宁锐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能源”或“受让方”)转让。 2、本次转让的受让方系转让方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辽宁锐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转让股份数量:本次协议转让前,嘉远投资直接持有公司7,942,605股股份1.11% 97,351,948 (占公司总股本的 ),王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6%);本次协议转让后,嘉远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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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辽宁锐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 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7,942,60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 2. 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持有的前述股份中的7,942,605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1%。 3. 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受协议转让的股份转让比例需在5%以上的限制。 4. 本次股份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方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标的股份 1.1甲方(转让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摩登,股票代码:002656,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42,605股(占上市公司总1.11% 股本的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乙方(受让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 1.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标的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属于标的股份的范围。 1.3 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改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2.1转让价格 2.1.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05元,不低于95% 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 2.1.2根据前款约定的每股转让价格,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25万元(大写:贰仟陆佰贰拾伍万元整)。 2.1.3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如标的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如标的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本协议约定的每股转让价格应扣除除息分红金额,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相应调整。 2.2支付安排 2.2.1双方同意,受让方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2,625万元(大写:贰仟陆佰贰拾伍万元整元)。 2.2.2受让方应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账户名称: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开户银行:广东**************支行 8************** 银行账号: 2.2.3双方一致同意,因本次股份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三)股份交割 3.1交割先决条件 本次标的股份交割应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 3.1.1本协议已经生效; 3.1.2转让方与受让方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完毕关于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 3.1.3本次股份转让已获得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 3.1.4 转让方所持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或此类权利限制已经解除; 3.1.5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或禁令; 3.2交割安排 3.2.1 3.1 5 在第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 受让方应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3.2.2转让方应当在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前,确保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3.2.3 双方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准备并提交办理股份过户所需的全部文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2.4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费、印花税等)由受让方承担。 3.3 交割完成 3.3.1标的股份于过户登记至受让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交割完成,该日为“交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割完成日”。 3.3.2自交割完成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人,享有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股东会投票表决等权利和义务。 (四)协议的生效 4.1本协议自转让方与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 4.2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转让方与受让方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履行完毕各自内部决策程序;(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意见; (五)声明与保证 5.1本协议双方共同做出如下声明与保证: 5.1.1 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合伙企业,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签署本协议系真实的意思表示; 5.1.2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方内部规章,也不存在与其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5.1.3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5.1.4双方将按照《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要求,配合上市公司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义务(如有)。 5.1.5 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协议义务。 5.2甲方进一步承诺并保证,甲方对标的股份享有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可以顺利过户给乙方。 5.3乙方进一步承诺并保证,乙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具备股份收购的资格、资金实力,其受让资金为合法自有/自筹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相应款项。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六)争议解决 6.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属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2、《承诺函》; 3、《转让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及具体构成何种关联关系的说明》。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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