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688168):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4,304,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 本次权益变动后,钟竹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崚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其中,钟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00,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崚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10,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白龙马3号”)持有公司股份4,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白龙马3号与出让方钟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的通知,钟竹先生于2025年8月25日与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钟竹先生拟将其持有的4,304,000股公司股份以72.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5.60%。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后部分资金出借给公司用于公司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一)出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钟竹 乙方(受让方):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标的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304,0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00%。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2.0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9,888,000.00元(大写:叁亿零玖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1)甲方完成本协议信息披露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2)自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10个工作日内,乙40% 123,955,200.00 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即 元(壹亿贰仟叁佰 玖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人民币。 (3)自股份过户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135,932,800.00元(壹亿叁仟伍佰玖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人民币。 (四)付款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依法签署并生效,甲方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时限内进行披露。 各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目标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且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文件。 各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如涉及)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且标的股份过户已经登记至乙方名下。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和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违约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六)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转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8个月内(自股份登记到名下之日起算),不减持其本次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让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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