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0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产配置需要;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大博国际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80,39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414,019,506股的2.00%(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406,609,606股的2.04%);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股份变动或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1%(即4,066,096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2%(即8,132,192股)。 【21:02 四川双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LCOHC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72,2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19%,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0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6,1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6,1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000%。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若本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5日)。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天津赛克环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72,2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19%,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000%。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6,1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86,100股(含本数),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5000%。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若本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5日)。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COHC和天津赛克环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承诺或持股意向。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COHC和天津赛克环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0:37 鸿合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 1、孙晓蔷女士、谢芳女士、龙旭东先生在《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以下同)。” “在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晓蔷女士、谢芳女士和龙旭东先生的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没有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3 【20:37 小熊电器: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84%。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泰牛1号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20:37 朝阳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和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因权益分派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52,5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05,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57,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在减持区间,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郭丽勤女士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了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丽勤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对于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减持: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丽勤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宁波鹏辰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出了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鹏辰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减持: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企业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鹏辰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郭丽勤女士、宁波鹏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20:37 英派斯: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各合伙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青岛青英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3,95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139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青岛青英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0:07 深科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新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5%。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期收到张新明先生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新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8%。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减持相关承诺执行。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02 高澜股份: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该等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关胜利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胜利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遵守在公司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不会出现违反承诺或违反相关减持规定的行为。 本人承诺,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关胜利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胜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9:47 芯动联科: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院”)持有公司11,978,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93%,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微电子院”)持有公司56,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750%。前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7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2024年8月20日,电子院与微电子院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电子院将持有的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偿划转给微电子院。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电子院和微电子院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电子院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3,578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 微电子院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3,578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 【19:47 中微公司: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巽鑫投资”)持有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股份80,996,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巽鑫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巽鑫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总股本的2%。 【19:42 迈克生物: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史炜女士持股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及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史炜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后)的0.02%。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缩股等事项,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1 公司当前总股本612,469,59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3,958,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后总股本为608,511,590 股。 第1页共2页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高级管理人员史炜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22 熊猫乳品: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9:22 果麦文化: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资金周转及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 1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已作出承诺的要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蔡钰如女士所持有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钰如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2 的行为。 (三)上述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52 神马电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小琴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1,702,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陈小琴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950,5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16,84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33,69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18:52 弘讯科技: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俞田龙先生、董事阴昆先生、董秘郑琴女士分别持有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3,300 股,228,000股,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305%, 0.0564%,0.014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俞田龙先生、阴昆先生、郑琴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分别拟减持不超过30,825股, 57,000股,14,800股,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 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18:17 联德股份:联德股份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州旭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旭腾”)持有公司股份3,0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佳扬”)持有公司股份2,9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 湖州朔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朔谊”)持有公司股份2,7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湖州迅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迅嘉”)持有公司股份2,6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湖州旭腾、杭州佳扬、湖州朔谊和湖州迅嘉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取得,上述企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企业员工持股平台因员工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05,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282,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7%,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6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7%。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湖州旭腾、杭州佳扬、湖州朔谊和湖州迅嘉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8:17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项光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兴盛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兴盛6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飞龙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飞龙20号”)、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享嘉恳7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67,897,0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5.7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大股东项光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新享嘉恳7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395,39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5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1 整。 【18:17 亚星锚链:亚星锚链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陶良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88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董事、财务总监王桂琴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63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董事沈义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董事、总经理陶良凤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桂琴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9,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沈义成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8:02 上海建科: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新上海)持有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8,000,098股,持股比例为6.8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已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国新上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600 万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1.4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 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国新上海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 1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8:02 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丽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梁丽莉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35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47%,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丽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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