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5-18-10 债券代码:123169 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正海转债”赎回价格:100.5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8月22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9月17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 5、赎回日:2025年9月22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9月22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9月25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29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海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海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正海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别提醒“正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正海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正海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海转债”,将按照100.5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正海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正海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已触发“正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正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正海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将“正海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4号),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4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正海转债”,债券代码“12316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1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11月22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正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2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由13.23元/股调整为13.0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由13.03元/股调整为12.8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由12.83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正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 12.63元/股)的130%(即16.419元/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正海转债”赎回价格为100.5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6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100×0.60%×303/365≈0.5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0=100.5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正海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正海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正海转债”自2025年9月17日起停止交易。 3、“正海转债”自2025年9月22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9月22日为“正海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正海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正海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9月2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9月29日为赎回款到达“正海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正海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正海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9号 咨询电话:0535-6397287 联系邮箱:dmb@zhmag.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正海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正海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年8月22日)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波女士,公司董事、副总裁史丙强先生存在交易“正海转债”情况,具体如下: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正海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正海转债的核查意见》; 3、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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