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鑫磊股份(3013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9:55:59 中财网
原标题:鑫磊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鑫磊股份股票代码3013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丹君林盈池 
电话0576-869012560576-86901256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 号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潮平街8 号 
电子信箱zqb@xinlei.comzqb@xinlei.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340,313,262.78502,467,824.93-3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9,197,669.9238,760,984.7390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6,889,795.1637,808,168.98-171.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678,240.32-154,761,667.514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80.2589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80.2589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47%3.56%27.9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429,539,170.922,419,443,061.11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94,991,720.701,046,932,871.5133.2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5,60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温岭市 鑫磊科 技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49.53%77,853,98077,853,980不适用0
钟仁志境内自 然人15.19%23,882,57223,882,572不适用0
温岭市 鸿圣投 资合伙 企业( 有限合 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4.71%7,396,7337,396,733不适用0
蔡海红境内自 然人2.07%3,256,7153,256,715不适用0
王相荣境内自 然人0.76%1,200,0000不适用0
王壮利境内自 然人0.76%1,200,0000不适用0
UBS AG境外法 人0.25%394,9360不适用0
BARCLAY SBANK PLC境外法 人0.20%306,9720不适用0
陈鹏境内自 然人0.19%305,0000不适用0
J.P. Morgan Securit iesPLC -自有 资金境外法 人0.18%288,131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钟仁志、蔡海红为夫妻关系;钟仁志、蔡海红分别持有温岭市鑫磊科技有限公司70.00%、 30.00%的股权,且分别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蔡海红为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597%的份额; 2、王相荣、王壮利系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 1、股东李爱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199,400股,合计持有199,4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土地收购事项
1、土地收购及土地收购补偿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土地收购及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1日与浙江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温岭市国有
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根据该议案,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心大道的以下国有土地使
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予以收购:浙(2020)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45574号、浙(2017)温岭市不动产权第0026234号,土地
使用权面积115,826.0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9,226.38平方米,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56,142.61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2024年5月14日、2025年4月8日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
设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至第四笔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人民币140,356,525.00元、140,356,525.00元、140,356,525.00元及
84,213,915.00元。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2024年5月14日、2025年4月9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土地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关于收到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7、2023-076、2024-041、2025-010)。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由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05,283,490.00
元。

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温岭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腾空验收意见》,确认公司已按要求搬迁完毕,符合腾空验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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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以验收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年月 日披露的《关于土地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

2、对公司的影响
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沟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
相关政府部门完成验收程序后,该土地收购款项将转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产生影响。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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