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悍高集团: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年 7月 25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7月 25日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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