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300408):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5-39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9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591,4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9,999,968.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188,293.6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79,811,67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9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4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2021年12月,公司组织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三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3年9月,公司组织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4年9月,公司组织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5年5月,公司组织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626,821,836.87元,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充三环变更为南充三环及三环集团全资子公司德阳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三环”),实施地点相应由四川省南充市变更为四川省南充市及四川省德阳市。本次变更事项已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169,730.2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71号)。 公司于2022年5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169,730.21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 3,647.4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深圳三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37.3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9月办理完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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