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600259):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20:31:47 中财网
原标题: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东
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稀土集团”)拟将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62,08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5%)无偿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
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集
中度,公司股东广东稀土集团与中国稀土集团近期签署了《无偿划
转协议》,拟将其持有公司62,08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18.45%)
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稀土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前,广东稀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9,372,517股
(占公司总股本38.45%),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通过全 资子公司广东稀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372,517股(占公司 总股本38.4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本次无偿划转后,广东稀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7,287,182股 (占公司总股本2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直接持 有广晟有色62,08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18.45%),通过广东稀土 集团间接持有广晟有色67,28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20%)。 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3005房
通讯方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
万博城写字楼A座36楼
法定代表人:李保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04011614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
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
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
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
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
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5-26至无固定期限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
通讯方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刘雷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7FK4MR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
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
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
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21-12-22至无固定期限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8日,广东稀土集团(“划出方”、“甲方”)与中
国稀土集团(“划入方”、“乙方”)签署《关于广晟有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广晟有色62,085,335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18.4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3、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不含当日)期间,标的公
司债权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标的公司划转资产对应的收益和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4、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成立,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
义务,甲方应将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情况及时通知被划转企业;(2)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已取得国资委/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
司/其他有权决策机关相应批复;
(3)标的股权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过户登记。

5、交割日前已产生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或有债务,仍然
广晟有色享有或承担。

6、本协议项下划转标的股权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印花税由纳
税义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余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7、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
响。划转股份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股份过户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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