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恒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20:50:57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票。

(四)拟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9%。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六)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持股5%以上股东湘江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恒光股份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恒光股份股票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恒光股份,并由恒光股份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以减持恒光股份股票。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承诺进行减持,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恒光股份股票的:(1)本公司将在恒光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光股份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恒光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恒光股份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恒光股份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公司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恒光股份,则恒光股份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江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湘江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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