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能(6003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汇编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18:01:01 中财网
原标题:华电辽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汇编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025年9月3日
会议议程
一、介绍来宾、通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并宣
布开会
二、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由监事负责计票工作,律师和股东代表
负责监票工作)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关于增资建设一体化联营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
的通知》中按照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要求,华电辽宁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
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丹东金山热电二
期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热电联产项目)
将与2025年1月取得的丹东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以
下简称海上风电项目)一体化建设。

结合热电联产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相关核准批复,公司
拟向丹东热电公司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丹东海风公司)分别增资建设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
化联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热电联产项目
1.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丹东热电公司
一期东侧预留场地。

2.项目规模:建设1×66万千瓦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通过新建单塔双回
220kV线路送至丹东北变电站。

3.项目投资规模:动态投资330,057万元,静态投资
320,673万元。该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30%即99,017.1万
元。

4.项目出资情况:公司向丹东热电公司增资99,017.1万
元。

(二)海上风电项目
1.项目地址:辽宁丹东东港南部海域DD2场址。

2.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拟分两期建设。

其中海上风电一期项目100万千瓦、海上风电二期项目100
万千瓦,各安装84台12兆瓦风电机组。一、二期工程共建
1座±500kV海上换流站和1座陆上直流汇集站,海上换流
站通过2根±500kV海缆接入陆上直流汇集站,再通过1回
±500kV直流线路送至张台负荷中心。

3.项目投资规模:动态投资1,957,994万元,静态投资
1,925,140万元。该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20%即391,598.8
万元。

4.项目出资情况:公司向丹东海风公司增资391,598.8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建设本项目合计出资490,615.9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E区42号楼202室
2.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55.8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粉煤灰、金属材
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热动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蒸汽及热水销售;发电和供热设备的安装、维修及其运行和
调试。

5.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不改变
股权结构。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丹东热电公司总
资产348,721.45万元,净资产90,623.51万元;2025年一季
度净利润10,292.31万元。

(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城区东港市天恒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C18号楼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
产养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海水淡化处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

5.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不改变
股权结构。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丹东海风公司总
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0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公司
全资子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尽早投产,有利于进
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有效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
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
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海上风电选型和布置,优化热电项目
工程设计;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
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小时数。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在项目实施前取得
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防范和
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和建设进度实际,在
投资计划总额度内予以合理调整,公司将适时向董事会汇报
调整情况。

此议案,请予审议。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建设方案〉
的通知》中按照国家“两个联营”相关政策要求,华电辽宁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金
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热电公司)丹东金山热电二
期1×66万千瓦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以下简称热电联产项目)
将与2025年1月取得的丹东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以
下简称海上风电项目)一体化建设。

结合热电联产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相关核准批复,公司
拟向丹东热电公司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丹东海风公司)分别增资建设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
化联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根据项目资金需求
及融资计划,现提请审议本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如下:
一、承租人基本情况
(一)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E区42号楼202室
2.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55.8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粉煤灰、金属材
料销售;循环水综合利用;热动技术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蒸汽及热水销售;发电和供热设备的安装、维修及其运行和
调试。

5.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不改变
股权结构。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丹东热电公司总
资产348,721.45万元,净资产90,623.51万元;2025年一季
度净利润10,292.31万元。

(二)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城区东港市天恒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C18号楼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
产养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海水淡化处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

5.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本次增资不改变
股权结构。

6.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丹东海风公司总
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0万元。

二、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资金需求,为了拓宽融资渠道,
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直接
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
额不高于870,810万元。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待租赁
期满后,按协议约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一)热电联产项目
1.出租人:在实际融资过程中,采取“多元融资、成本
优先”原则,选择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对公司支持力度大且报价最低的融资租赁公司(如该融
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对超出已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2025年融资租赁关联交易额度的部
分,再次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程序);
2.承租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融资租赁;
4.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不高于70,810万元,最终以实际
投放金额为准;
5.租赁期限:6年(不含宽限期);
6.租赁设备:该公司拟购入的二期66万千瓦项目锅炉
(含脱硝)、汽轮机和发电机相关设备,合计金额不高于
70,810万元,具体以实际购入金额为准;
7.租赁利率: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2.78%;
8.租赁保证金:无;
9.支付方式:宽限期两年(以实际起租时间为准),起
租前只还息不还本,按季付息;起租后等额本息、季度后付;
10.担保方式:无。

(二)海上风电项目
1.出租人:在实际融资过程中,采取“多元融资、成本
优先”原则,选择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对公司支持力度大且报价最低的融资租赁公司(如该融
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对超出已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2025年融资租赁关联交易额度的部
分,再次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批程序);
2.承租人:华电(丹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融资租赁、直租融资租赁保理;
4.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不高于800,000万元,最终以实
际投放金额为准;
5.租赁期限:15年(不含宽限期);
6.租赁设备:该公司拟购入的风力发电机及相关设备,
合计金额不高于8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
7.租赁利率: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2.78%;
8.租赁保证金:无;
9.支付方式:宽限期两年(以实际起租时间为准),起
租前只还息不还本,按季付息;起租后等额本息、季度后付;
10.担保方式:无。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
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
后全权办理融资租赁的相关手续事宜。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以上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可有效保证公司项目建设
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
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以上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
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
可控。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
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在不突破本次会议对本事项决策范
围的情况下,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此议案,请予审议。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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