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创益通(300991):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
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益通”或“公司”)在测算分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时基于的假设和前提条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及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00.00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44,000,000股,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预测,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281,509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5、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4,102.85万元,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68.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1.74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20%和下降2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且不考虑现金分红因素的影响。 7、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2025年度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需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有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设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互连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品及组件、通讯互连产品及组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及结构件等。近年来,新能源领域产品已逐步成为公司第三大主营产品板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新能源领域产品的生产展开。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公司新能源领域产品的生产能力,打开市场空间从而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完善公司收入结构体系,降低对传统消费电子及数据存储领域产品的依赖度,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质量及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方面 公司深耕连接器行业多年,已形成完善的人才管理及培养体系,拥有一批兼具专业技术知识及市场实践经验的核心员工团队,且持续通过外部引进人才和内部培养人才的方式加强人员储备。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配置体系,推进人才招聘培养计划,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2、技术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开发,自设立起就组建了技术研发部门,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专业机构引进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才,不断实现连接器新产品和制造工艺的创新研发。公司在模具加工、注塑成型、五金冲压、软连接、成品组装等各个环节上均积累了丰富的连接器生产实践经验,将精密制造技术贯彻于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公司积淀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国家授权专利,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公司还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苹果MFi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RBA社会责任认证体系认证等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和USB行业协会的USB3.1连接器、USB3.1Cable2.0和GEN2认证,在高速连接器领域处于较强的市场竞3、市场方面 客户储备方面,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开拓和持续的优质服务,公司已积累了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核心客户资源,并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公司保持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能源行业企业非常重视供应商的开发和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对供应商采取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对其工程技术能力、开发速度、交付保障及品质保证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以保证自身的产品质量。就新能源精密连接器及结构件而言,公司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凭借过硬的模具设计和加工能力、精密制造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现已达成与欣旺达、中航光电、宁德时代等品牌客户的合作。借助品牌客户在行业内的影响和口碑效应,公司可更有效地拓展行业潜在客户,将为募投项目产品的推广销售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设计和精密制造为核心,向客户提供精密连接器、连接线、精密结构件等互连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数据存储互连产品及组件、消费电子互连产品及组件、通讯互连产品及组件、新能源精密结构件及结构件等。自创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专注于高速互连产品的创新发展,在数据存储领域达到国际一流厂商技术水平。 经过多年精密制造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已掌握了连接器领域的核心技术。 凭借高效的研发设计能力、先进的精密制造工艺水平、良好的产品品质管控水平,以及为客户精益求精的服务理念,公司在业内树立了专业、优质的企业形象。目前,公司与晟碟半导体、莫仕、小米、沃客非凡、安克创新、星科金朋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互联产品为核心,立足自身优势,坚持以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求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保持行业领先的地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市场规模和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正)》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鉴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做出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鉴于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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