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9:55:50 中财网
原标题:国科恒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60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 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恒泰”)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股东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丰鼎嘉”)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11,50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801%(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466,964,140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股东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鼎奕”)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8,6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01%。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鼎”)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76,66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89%。

公司股东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嘉和金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30,48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409%。

上述减持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实施,根据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以下合称“减持特别规定”),国科嘉和金源已于2024年5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减持特别规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公司已超过六十个月,其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瑞鼎及国科嘉和金源出具的《关于减持国科恒泰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瑞鼎及国科嘉和金源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国丰鼎嘉合计持有股份13,634,6562.9199%13,634,6562.919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3,156,9192.8175%13,156,9192.8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477,7370.1023%477,7370.1023%
国科鼎奕合计持有股份4,791,1291.0260%4,791,1291.026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3,859,8830.8266%3,859,8830.8266%
 有限售条件股份931,2460.1994%931,2460.1994%
国科瑞鼎合计持有股份6,069,4931.2998%6,069,4931.2998%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6,055,5641.2968%6,055,5641.2968%
 有限售条件股份13,9290.0030%13,9290.0030%
国科嘉和 金源合计持有股份18,801,2574.0263%18,801,2574.0263%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18,771,6454.0199%18,771,6454.0199%
 有限售条件股份29,6120.0063%29,6120.0063%
注:1、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瑞鼎及国科嘉和金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瑞鼎及国科嘉和金源本次减持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期限内,本次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3、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瑞鼎及国科嘉和金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国丰鼎嘉关于减持国科恒泰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2、《国科鼎奕关于减持国科恒泰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3、《国科瑞鼎关于减持国科恒泰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4、《国科嘉和金源关于减持国科恒泰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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